12月6日晚,家住织里富民南路的小秦在用手机上网时无聊寂寞,便在微信中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陌生好友,对方承诺安排小姐上门提供性服务,但需提前支付“上门服务费”,事主通过手机转账后,对方又以保障小姐安全等借口,要求事主先交“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才能提供上门服务。事主先后又多次手机转账后,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之前的微信号均已将其拉黑,共被骗去800元人民币。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在上网时不少人会看到
“找小姐”、“裸聊”等色情信息,
这往往是不法分子诈骗的幌子。
同时诈骗团伙
往往利用人“沉没成本”的心理
(沉没成本:已经发生且无法收回的投入)。
一步步给你下套,
让你越陷越深!
招嫖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借招嫖之名行诈骗之实,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市民朋友们上网的时候发现此类信息不要理会,洁身自爱,如果禁不住诱惑很容易就会掉进骗子的陷阱。
普法时间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