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正当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延川县强某置他人和自己的健康生命危险不顾,仍然走亲饮酒,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延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疫情检查点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29日16时分许,延川交警永坪中队民警在寒砂石村防疫检查点,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过往车辆设卡排查时,强某驾驶摩托车准备通过。民警要求其配合检查登记时,发现站立不稳,言多话大,口齿不清,满身酒气,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后经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强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7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查,强某当日拜访亲戚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往子长市送往人后,准备返回家里,被交警查获。疫情和酒驾猛于虎,珍爱健康和生命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