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 侮辱谩骂从武汉返乡人员及其家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侮辱漫骂行为可能会引发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这里面需要区分两种情形,即针对特定的人员(能确定具体的相对人)进行侮辱谩骂,与对不特定的人员(比如泛泛地辱骂武汉人这一群体)进行侮辱谩骂。

对于前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和第8条等规定,侮辱他人人格、损害名誉,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也有可能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权利人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严重者,可能涉嫌侮辱罪,根据刑法第246条定罪处罚。

对于后者,由于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且破坏社会秩序,还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