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上班,档案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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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题主的问题以及后续的补充描述,我们一定要排除一种情况,就是档案造假的问题。后续可以申请档案重新审核认定,但必须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档案真伪的重要性

年龄关系着干部的未来发展。

任何一个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岗位,在选人用人上都必须先弄清楚一条,就是干部的年龄问题,一个人在年龄上都存在问题,如何能用?如何能用的住?怎么能靠谱?所以,但凡遇到年龄问题,全部公职待遇和发展全部停止!

年龄造假必须要接受现实。

我们后面的一切方法和措施都是基于题主并非是年龄造假的情况而提出的。如果题主是年龄造假那么只能接受现实,并且需要接受相应的处分,毕竟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谁也帮不了你!

年龄造假是链条性问题,无法掩盖。

真的假不了,假的一样也真不了,我见过很多在年龄上造假的人,往往都处心积虑,一个材料有改动,处处材料有改动,这样就会导致档案中的年龄前后发生冲突和矛盾,因为一造假就得造一串,而当你想改的时候,往往已经既成事实许多年,很多获利行为也已经实现。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来说,一方面是无法更改;另一方是在认定过程中为避免“重复得利”将年龄认定方向则相对被动。

申请重新认定的流程

排除了档案造假这个关键问题之后,我们需要对档案进行重新认定。

1.提出重新审核认定申请。

题主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向本级组织部门提出档案重新审核认定的申请(各系统、各单位制式表单不同),经审批后,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本人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开始收集材料。

2.回溯时间节点。

档案年龄的认定主要依据是按照“最先最早”原则,即人事档案中最先最早一份有效力的文书上,体现的出生年月。很多人是初高中时期的毕业证、入团登记表等等,虽然题主的问题在招工表上,但也可以回到入职前所在的高中、大学或者部队,由相应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并复印单位留存的痕迹化资料,比如学籍档案中的毕业证、入学登记表、部队的入伍、退伍、奖励材料等等,并加盖公章。

3.注意引入旁证。

事业单位招工并不是拍脑门决定,在招工的过程中会有多个痕迹化资料留存,因为每年都会有招工招录方面的专项检查,留存痕迹化材料是基本操作。可以申请调取招工时的其他痕迹化材料,比如登记花名册、入职审批表、招工方案制度。上述这些材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题主所在单位不会违反招录童工的相关规定,侧面证明题主的年龄。

档案审核以关键要素为准,但必须是前后不存在矛盾关系的,如果题主不存在档案造假行为,后续出生年月填写正确的话,通过上述证明材料能够很清晰的证明题主的出生年月和学习、工作经历,重新审核认定成功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丁Bar不是银


本人长期从事体制内人事工作,目前在单位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工作,对人事档案知识比较熟悉。



我参与了单位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针对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很多,比如为了当兵、招工等将年龄改大或者改小的情况,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组织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严肃认定。

题主这种情况实际年龄比档案年龄小,很显然这种情况是为了满足招工条件将自己年龄改大的情况。

针对这种为了当兵、招工等把年龄改大的情况,一般处理原则是防止重复得利,在档案认定过程中,认定改大了的年龄,即认定题主是1984年出生,2004年参加工作。

这样的话就不存在你是童工的问题,交养老保险的时候进行情况说明即可,按程序向人社和编办报批,相信可以得到解决。当然估计题主不愿意被认定为1984出生,毕竟这样会把自己年龄变大,对以后发展有影响,但是题主也要想一想,不可能好事都让自己得到。


结束语:综上所述,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大概率会以1984年出生作为你交养老保险的依据,只有这样才合情合法合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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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劳动部办公厅1993年4月17日劳办发[1993]8号文件《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抚顺华图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提拔晋升、办理工资退休的重要依据,容不得一点差错。特别是从2013年起,中组部自上而下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清理整肃和规范,并要求将每年的变化作为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加大审核力度并形成常态机制,干部人事档案基本杜绝了弄虚作假的问题。上个月,小公这里有个事业单位人员拟调任发改委,组织编制部门在审核他的档案时发现他在事业单位的一段提拔经历手续不完善,没有相关的组织研究证明,最后认定其提拔不合格,不符合调任条件,于是搁置了调任。无独有偶,工信部们有个副科长拟提拔科长,单位人事部门在审核他的档案时发现他的年龄的学历证明有问题,第一学历是进修学历而非全日制,尽管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本着严肃审慎、对他本人未来负责的原则,单位党组最终否决了他的这次提拔,将其人事档案问题交由人社部门处理,重新进行审核规范并认定,以便今后对他的使用。由此可见,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提拔晋升及工资待遇提高的重要性。

回到题主的问题。

题主的招工档案记录你是1984年生2001年参加工作,而实际上你是1988年生2004年参加工作,现在单位按你的实际年龄1988年生2001年参加工作执行记录,导致你实际上班年龄不足16岁,因此被编制和人社部门否定,不予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从描述来看,当年你为了当兵或招工,肯定将年龄改大了四岁。对待类似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都有一个原则,统一按档案最初(最早)出现的年龄记录材料来认定你的实际年龄,并以此为依据认定你今后的履历。由此可以推断,人事部门在审核你的档案时,发现你最初的年龄和你招工的记录不符,按照组织原则于是将你的档案年龄恢复到1988年,由此造成了1988年生2001年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不足16岁的“既成事实”。

如果继续按照这个时间点认定,肯定会对你的编制认定和工资福利关系的转移等造成影响,这是你本人和单位都不愿意见到的事情。此前,因为当兵招工等出现此类情况的也有很多,为了避免矛盾和问题,对待类似案例,各地处理的方式是按招工记录的时间认定年龄、工龄,即以改大年龄的时间为准,避免个人因历史遗留问题重复得利,给本人今后的发展和干部人事部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于个人而言,年龄变大肯定对自己不利,但是如果按你实际年龄来,你就不能办理编制和工资关系。你不能当初因为改了年龄占了便宜,现在又要将年龄改回去再获利,好事两头都占了,组织上肯定不允许。所以,两利相权取其重,为了顺利办理编制和工资关系,你最好默认你是1984年出生,而不要始终纠结你实际是1988年生,这样相信你的问题马上就可以迎刃而解。


80后小公


现在事业单位上班,档案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一般情况下,是以档案里的最早记录为准的。也采用身份证和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像你这种情况几乎每个事业单位都有,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接班职工有的和你一样,档案年龄大,实际年龄小,因为2014年10月事业单位要参加社保,参保是要用身份证码作为个人帐户码,所以,档案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样是无法参保的,单位有专人管职工的社保,会派人去你的原籍派出所调查,然后将原始户籍材料复印,派出所出证明,单位会作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人事部门批准,将档案的里的原招工表与现在的处理意见一并报社保审核,通过后就顺利参保。



花猫53


这种情况遇到过。同事讲她的的档案中年龄有误,并由出生地出具了证明来纠错。但单位人事部门发公函到其所在地调查,结果未改成,本人与人事部门闹得很僵。其实我们心里都明白,她想把出生年月改小,为了晚退休。档案出错的情况比较奇怪,出生日期是自己填写的,难道会写错?即便是自己有意为之,你的实际出生日期有登记,可通过组织手续到出生地户籍登记部门去核实更改。


玉沁芳心


謝謝你的邀请,一,现在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当年参加工作时,总是觉得年龄小点为好,二,现在退休按年龄来,想加上年龄都加不了,一搬也身份证为准,不知其它地方怎样,我们农民六十岁有养老金,有的是当年填错了,现在也无法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