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梅姨案”造成数个家庭重创,人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经环球时报官方账号发文:2020年3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3月6日)晚上21时30分通报: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



梅姨:对此次事件人贩子的代号,本文将其指代为人贩子们。



多少家庭因为一个孩子的出生而改变,又有多少家庭因为一个孩子的丢失而重创。

纵使孩子找回来了,但是十几年的光阴已经过去了,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孩子的父母又遭受了多大的人生打击,无比的自责与心痛,可想而知要想走出来有多难。


有的父母经其一生都在寻找,在无尽的失望与痛苦中煎熬,有的父母甚至由于难于接受孩子的丢失痛苦到选择终止自己的生命。或许孩子的被拐受伤最大的就是他的父母家人了,还请丢失孩子的父母能从这摊泥沼中早日走出来,等待孩子的归来。


拐卖儿童不仅仅影响了一个家庭,还使小孩子从小就离开的父母亲人,其造成的心理阴影也是十分巨大的。目前警方已邀请心理专家对找回的申某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增城警方近日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认亲工作。


人贩子为了金钱而拐卖儿童是犯法的,而且也毫无道德可言,我就想问一句了:“人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只是为了金钱而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你能承担这样的责任吗?简直就是魔鬼!”

希望人贩子看到这篇文章能好好反醒一下自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干生气也没用,让我们来看看怎么惩治这些“恶魔”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八种加重情节(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世上赚钱的方法那么多种!为什么非要选择贩卖儿童呢?人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是这种丧了良心的钱,赚来真是有损功德!遭千万人所不齿。



请在文末下方留言,表达出你对人贩子想说的话,让人贩子看到,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所做事情的严重性,并且立刻停手!

同时也请各位家长加强防范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给人贩子可乘之机,同时也教育儿童保护好自己,不跟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给的零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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