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持刀追砍防疫工作辅警,法院判了!

3月9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叶某寻衅滋事案,通过法院与看守所建立的“云上法庭”进行了公开庭审并宣判。




庭审现场▲

2020年1月23日、24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三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4日,宁乡市防病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辖区湖北来宁乡人员开展医学观察,告知其不能外出、随时接受医学检查。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叶某系湖北返宁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和政府安排,1月25日,宁乡市历经铺街道某社区的防疫工作人员及医生李某等人来到被告人叶某家中,进行了医学检查,并叮嘱被告人叶某不要与外界接触。1月26日中午,被告人叶某不听医生和社区干部的劝阻,携家人到同一小区的叶某超家中聚餐。历经铺派出所胡某等4名辅警根据工作安排,协助社区书记雷某上门劝导时,被告人叶某不在家。随即,叶某的妻子彭某辉将被告人叶某喊回家中。被告人叶某到家后,以警察正月初二就上门忌讳为由,辱骂上门劝导的辅警和雷某,并从其家里拿出菜刀、水果刀追砍辅警和雷某,辅警遂返回历经铺派出所。

案发现场▲

当辅警在派出所院内向该所副所长尹某强汇报工作时,被告人叶某带着菜刀,驾驶小车来到历经铺派出所院内,在院内开车冲撞民警和辅警。被告人叶某下车后,手持菜刀追砍被害人尹某强等人,并用菜刀砍坏该所办公楼铝合金玻璃3块、纱窗布2块、铝合金宣传栏2块。经鉴定,被砍物品价值740元。案发后,被告人叶某赔偿历经铺派出所损失740元。



被告人叶某用菜刀砍坏玻璃、纱窗布、宣传栏等物品▲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叶某赔偿了历经铺派出所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