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解析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区别

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侵犯“腾讯”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0万元,同时认定“腾讯”为驰名商标,据悉“腾讯”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那么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认定机构不相同

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的,而著名商标则是由生工商部门认定。

认定标准不相同

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受保护的范围不同

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宣传作用不同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则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