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公益诉讼 助推百亩“公益林”基地建设

近日,孟州市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履责,在修复破损的森林资源基础上助力了百亩“公益林”基地的建设,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2019年底,孟州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通过调查一起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在多起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经法院审判后,只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需要补种盗伐、滥伐林木的行政责任均未予以追究,致使破损的林木资源未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国家森林资源未得到充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孟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人补种树木,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同时,建议筹划建立“公益林”,以确保相关行政处罚得到执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结合孟州市林业发展的规划,从林场调出100亩地作为“公益林”建设基地。整改过程中,孟州市检察院多次实地查看整改效果,跟进监督“公益林”基地的筹划建设工作。2020年2月,孟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局长多次到“公益林”基地查看,推进春季植林工作。此次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不仅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得到,更为孟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