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白居易《卖炭翁》
引言
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提到白居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前年比较火的电影《妖猫传》,这部电影里面涉及的故事就改编自白居易的诗《长恨歌》。
《妖猫传》
同时,白居易作为当时朝廷当中的左拾遗,他的职务就是向皇帝上报当时平民百姓的生活情况,给皇帝做一个参考。在这样的职业背景之下,白居易创作了很多反映当时社会老百姓生活的名篇,本文要讲解的《卖炭翁》就属于这一种类型。
“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白居易《寄唐生》
我们初读此诗,定会被其中卖炭翁的悲惨经历震撼,从而内心痛骂当时朝廷统治者的昏庸无能。
同样的,唐诗中描写劳动人民困苦不堪的诗句有很多,比较著名的例子有: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李绅的“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本文就将结合基本的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局限性。
本篇文章纲要
1 国民富裕的根本:贸易与分工
2 货币经济的矛盾:实物和货币
3 法律思想的缺失:财产和买卖
1 国民富裕的根本:贸易和分工
分工和贸易是国民富裕的根本。 ——亚当·斯密《国富论》
首先我们来看看怎么样才能让大家变得富裕。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提高生产效率就可以了,如果一个人能在一年里面生产十个人的食粮,那么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问题又来了,怎么提高效率呢?答案就是:分工和贸易。
根据亚当·斯密的理论,我们的社会只有做到良好的分工和贸易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才能保证人民的利益。
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唐朝的社会分工和贸易。具体体现在这一句:“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卖炭翁不是自己去种田,老婆在家搞纺织,而是用卖炭得来的钱去买生活必需品。这就和小农经济不一样了。传统的小农经济很少发生贸易。但是这里的贸易和分工非常不发达,尤其是分工,可以说还只是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而已。
为何这么讲?我们从“伐薪烧炭南山中”,“晓驾炭车碾冰辙”,“心忧炭贱愿天寒”可知卖炭翁是一个人完成了砍柴烧煤,然后运输到市场去卖这些过程。请各位再想想我们现代社会是什么样的?有专人开采煤矿,专人运输货物,专人买卖货物。两种模式一对比我们就知道哪一种模式的效率高了。
效率一低,收益一定很少,收益一少,生活就没了保障。
按照常理来说,天冷,就需要煤炭来取暖。可以说在冬天,煤炭就是生活必需品。但是我们从卖炭翁的实际情况来看,煤炭的市场十分狭小。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这个就是生活需求无法转化为市场需求。所以说,贸易是相当不发达。
这也难怪,在封建时代,统治者往往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所以在整个社会歧视链当中,卖炭翁这种人属于最底层。本来封建统治者实行这一项政策是希望农民能够安心种田,保证社会上有足够得存粮,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只有商业社会才能保证每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因为一次灾难不可能同时降临在全国各地,通过市场进行自动调节,要比皇帝拨粮效率高得多。
封建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反而极大的阻碍了农民的生存。
亚当斯密
2 货币经济的矛盾:实物和货币
货币贸易是整个经济社会的桥梁。
货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试想如果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民币作为交换媒介会是什么样就理解了。
我国古代,一直以来都没有很发达的货币制度。在这首诗当中“半匹红梢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一句,直接点明唐朝的货币仍然以实物货币居多。
根据历史考证,唐朝时期,国家实行“钱帛并行”的货币制度。国家也制作铜钱,但是量很少,大多是还是丝织品这类的实物货币。白居易《琵琶行》里面“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梢不知数”一句也可以证明帛是当时十分流行的交换媒介。
一般而言,货币的价值往往取决于市场,无法人为控制。但是在当时的社会当中,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都是国家说了算。正如这首诗里面讲的一样,两块丝织品就把那么多木炭弄走了,而卖炭翁心里是知道两块丝织品根本不值钱的。
国家如此武断地对市场下达命令,反而让整个市场变得十分混乱。
“今天下泉货益少,布帛颇轻,欲使流通,焉可得也。” ——唐玄宗
历史的研究,往往有这样一种说法:唐朝的铸币技术十分不发达,所以做出来的钱币特别少,完全无法满足日常需要。这个看法乍一看,很有道理,但是仔细分析下来就会发现这个说法并不成立。
货币如果量少,那么货物的价格自然就会低。假设今年生产一头猪,然后流通货币有一百块钱,那么这头猪就是一百块。如果流通货币有一千块,那么这头猪就是一千块。价格的具体数字是可以根据市场进行调节的。米塞斯有一个很著名的理论可以证明这一点。
米塞斯理论:市场上无论流通货币是多少,都是最佳货币量,发生改变的只是货币计量的价格。
但是一切的问题在于,唐朝人也以为自己制作的钱币少了,他们不知道这个理论。所以他们在思想当中就认为需要增加货币,于是,实物货币应运而生,和钱币一起投放到了市场当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上有两种货币同时流通,这又会引发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
经济学上著名的格雷欣法则就是讲的就是这个。
格雷欣法则: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 指在实行金银双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
这个法则意思就是说,在唐朝,有两种货币:帛和铜钱。在当时,是个人都知道帛这个东西特别不值钱,而铜钱是个比较值钱的东西。在这样的情况下,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呢?我猜大多数人都会把钱币收藏起来,等将来钱币的价值高了,再用。在《新唐书·食货志》当中有记载:“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一个人这样做还不要紧,但是一堆人这样做,社会就完了。最终导致市场上流通的铜钱越来越少。
“广山铸之数,限边裔之出,禁私家之积,则货日重而钱日轻矣。”——《韩昌黎文集》
唐朝政府虽然明令禁止私藏钱币的行为,但是这种事情还是屡禁不止。长此以往,铜钱就在市场上消失了,而布帛则被人任意使用。劳动人民辛勤得来的劳动成果,被瞬间剥夺。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且根本无法弥补。
开元通宝
3 法律思想的缺失:财产和买卖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独立宣言》
在我们现代人的眼中,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根植于我们每个人的思想当中。但是这一点却从未在中国几千年历史的文献当中提及。
《独立宣言》
我们必须理解一句话:保证私有财产,才能保证商业的繁荣。
假如我们自己努力获得的私有财产,刚刚想拿出去卖,却被人抢走而且我们无地诉苦。以后你还会辛苦劳动去弄出更多的可以买卖的商品吗?大多数人吃过一次亏之后就只会弄数量刚刚好的生产资料回去,刚好满足自己和家人。整个社会都这样,还谈什么商业贸易呢?
为何在美国刚刚建立之时就提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思想在中国几千年都没有人提出?
究其原因,还需要回到封建社会的本质上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句话想必大家都看到过。这句就是表示封建统治者的最根本意志:全天下都是我的地盘,包括你们这帮人民。
在统治者所管辖的范围内,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都归皇帝一人所有。所谓的贵族,王臣,都只是皇帝赐予他们权利而已。所有的劳动人民都只是皇帝的奴隶,皇帝有权利决定他们的生死。连生命都不在自己的手里,还谈什么财产自由呢?
买卖,这里指的就是法律当中的契约自由。强买强卖就是十分典型的反契约自由。
《卖炭翁》这首诗当中提及的“宫市”就是皇帝侵犯普通百姓私有财产和契约自由的最典型代表。在《新唐书·食货志》中有记载:“先是,宫中市外间物,今官吏主之,随给其直。比岁以宦者为使,谓之宫市。”这一句当中的“随给其直”很有意思,宫市的使者出去买东西,看见好东西直接拦下来,随便给一点布帛,布帛能抵的价格也是由他们决定的。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这句话提到了契约自由被无情践踏。
我觉得这个地方这样理解更好:皇帝派出的劫匪抢走了卖炭翁的一车炭,抢夺过程中没留神,身上带着的布帛掉了出来。
那么结合这两点的宫市危害究竟有多大呢?《资治通鉴》里面提到:“商贾有良货,皆深匿之。”那些有好货的商人,为了防止遇到宫使,把货物藏起来,不拿出去卖。这种行为对商业的影响可不是一般的大啊。直接导致古代封建社会商业崩溃。
而皇帝,作为封建最高统治者,默许了这种抢劫行为,那么将有很多人会效仿皇帝,劳动人民的利益,谁来保证呢?
结论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错误的经济。像卖炭翁这样的贫苦百姓,就算遇上丰年,产值也不会太高,主要在于分工效率太低。就算能有一些东西拿出去卖,也会被十分不稳定的货币所困。就算能买到一些其他的东西,也会被皇帝的强盗抢走。所以农民饿死,就成为十分正常的事情。
小农经济,实际上是封建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根本上还是皇帝一人独占世间佳物。贫苦百姓想要翻身,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卖炭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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