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货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无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壶关县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壶关县交警大队严查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3月13日上午,壶关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货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当日上午10时许,常平中队民警在S225线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G2**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员路某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民警让其提供身份证信息,路某也称不记得,执勤民警当即使用综合应用平台对其进行驾驶资格查询核对,经核查对比,发现该驾驶人员并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铁证面前,路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路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无证驾驶,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种漠视。机动车驾驶人未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心慌失措,手忙脚乱,酿成悲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无证驾驶。

编审 | 杨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