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网络购物 警惕陷阱

网络购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株洲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因为有别于传统购物面对面讲价、实打实拿货的方式,网购也出现了一些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市民要多加注意。

贵州市民李先生在某网店看到有人出售医用防护物资,他通过微信联系后,向对方支付了1.5万元,收到第一批货后,李先生发现产品质量很差,于是提出退款,但对方仅退还部分货款。李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发现卖家并没有销售医用物资的资质,他们为李先生追回货款,并对卖家进行处罚。

这种没有经营资质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在网络交易中并不少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刘漫江说,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要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和商家。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刘漫江:在网购时,要仔细查看卖家的信用基本情况。正规合法的交易平台,它是为消费者提供了第三方担保,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消费者切忌直接向对方先行汇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响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外,其他网购商品依法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网购中,如果发现有产品质量不合格、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问题,可以依法维权。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刘漫江:向网络平台客服投诉、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