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法治不是很好吗?后世王朝是不是太偏人治所以难以长久啊?

用户61431949


秦朝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统治者能在辽阔的版图内任意颁发各种法令,版图内的百姓都得无条件服从。将周朝的分封制,诸侯可以在诸侯国内自行管理的制度废除,实行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秦国的一统是依据在法治之上才能完成的统一,法制的好处那么明显,可为什么后世王朝都不用法治,而选择偏人治,但王朝还是难以长久。

法治只符合战国时期那种大动荡的年代

众所周知,秦朝兴盛于法治,灭亡于法治。之所以灭亡于法治,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法治太严苛。那么秦朝的法治有多么严苛呢?只要在路上撒点灰,就要处罚。秦朝人的环保意识并不是那么强,或者说根本没有环保意识。秦朝的法令之所以严苛到在路上撒灰都得处罚,主要是以小启大,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不要试图触碰法令。

秦朝在未一统之前,法治是两面性的,一面是良性,另一面是恶性。

良性:秦国商鞅变法之后,打仗和种田只要有够优秀都能得到相应的奖励,而奖励就是爵位。随着爵位的提升,普通老百姓也能体会到当官的乐趣。

恶性:在路上撒灰要罚,迈的步子过大也要罚。总之,秦朝的法令严苛到你都不敢相信。根据西汉后期刘向著作的《新序》记载,商鞅曾经一天处刑七百多个人,这七百多个人无一人生还。

到秦国一统天下之后,没有了仗要打,两面性就变成了一面性,单单只剩下了恶性。失去了平衡的法治,迅速将整个秦朝覆灭。

六国遗民无法忍受法令太过严苛,浑身不自在。而且当时的秦国还在加重徭役修筑长城,修筑秦始皇陵等工程。一方面是严苛的法令,稍微不小心就可能招来祸患,一方面是繁重的徭役,劳累一生。

在陈胜、吴广的带领下,900多人在大泽乡起义,秦国终于决堤,大厦将倾。陈胜吴广的起义,一下子点燃了全国各地早就厌恶秦国,厌恶秦法的人民。几乎全国各地都掀起起义的狂潮,秦国最终毁灭在了起义军手中。

看到这,或许会有人觉得历史上哪一个朝代不都是要对外发动战争,如果像秦国一样实行法治,士兵不是更勇猛吗?要知道战国时期的战争打了一百多年,后世哪个国家的对外战争能够打一百多年?如果到无仗可打的地步,就会遭到法治的吞噬,重蹈秦王朝的覆辙。

朝代的更替并不在于偏向人治,而是在于天灾人祸

纵观历史上的大一统朝代几乎都是被起义军推倒,而起义的源头在于天灾人祸。

天灾: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元朝到了末年,天灾不断,黄河泛滥,旱灾,瘟疫同时到来(注意,旱灾是发生在淮河地区)。百姓收成惨淡,又接连天灾,人人怨声载道。之后元政府救灾的物品都被官员层层剥削,到了百姓手中,与其说有,倒不如说没有。之后的“淮石布衣”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父母哥哥,都死于天灾。

在百姓温饱难顾,官府层层剥削的情况下,有不少有为之士开始带头起义。百姓为了活命纷纷加入起义部队,反元政府。元朝最终被朱元璋所率领的部队赶回大草原。朱元璋所建立的明朝也亡于天灾。

人祸:隋朝一个本来强盛的朝代,却在隋炀帝手中丢失,步入秦国的后尘,两代而亡。隋炀帝在位期间游江南,开运河,动用民工百万之多,三次征高丽,每次动用的兵马都高达百万左右,死伤无数。由于是隋炀帝带的头,这些账都算到了隋炀帝头上。

虽然说开运河、征高丽,都是为了国家往后的发展。但隋炀帝不顾前不顾后的行为,引起百姓的不满,自己也忘记了皇位的诱惑力到底有多么大。隋炀帝时期的做法大幅度的削弱国力,引起百姓不满。

隋炀帝推行科举制,又动用世家的兵马三次征高丽,不断地削弱世家的力量。隋朝的那些世家感到了威胁,地方军阀开始蠢蠢欲动,全部扑向隋朝。由于国力的不足,还有百姓的不满,隋朝很快就被灭亡。除去隋朝之外,新朝、唐朝、西汉,等王朝都是亡于人祸。

总结

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两千多年,王朝不断的更替。国家统治是否能够长久的原因,不是在于用儒家、道家或者法家治国,而是在于统治者的贤明治理,能够明辨是非。汉文帝、汉景帝体恤百姓,开创了“文景之治”,唐太宗纳谏如流,明辨是非,开创了“贞观之治”。事实证明,国家的强盛是在于统治者的贤明,而不是在于用儒家道家或者法家治国。


纳谏如流


秦朝的法治是“战时之法”,就是专门为战争服务的法律,并且秦法过于严苛,很多法令根本不考虑可操作性和人性。

这样的法律在灭六国过程中可能有用,然而,用这样的一部法律来治理民心不安、百废待兴的新国家,却是一剂毒药。陈胜、刘邦都是因为自然条件恶劣,延误了押送日期,秦法当斩。正是,“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正所谓治国之道,“一张一弛”,治理国家既要有可执行性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又要以道德来教化百姓。“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

一个王朝的治理需要法治,而不是人治,人治只会起一时的作用;而良好的法治则会让一个国家有序进行,哪怕皇帝智商平庸。然而,封建社会,皇权必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国家自然难以形成。如果,遇到汉文帝、宋仁宗这样的贤主,则是百姓之福;假如不幸,碰到隋炀帝、嘉靖这样自私自利的皇帝,则是举国的悲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不断推动依法治国,国家法治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




wsbg的小新


其实历史发展到今天,也没有真正的法制。

所谓法制是靠完备的法律来治理国家。

这里有两个空子可以钻。

首先制定法律的是人,再就是执行法律的还是人。

并且这两类人都只是少数人。

如果人人都有良知就不用制了,这才是最理想的,然而无法实现。

所以人制和法制一直并存。

西方国家号称法制社会,你仔细研究会发现他们的法也是因人而易的。

再说法律哪有完备的,钻漏洞的往往都是坏人。

刻板的执法往往会伤害到好人,所以还是需要人性化治理,法外开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