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鹰潭有44人被查处

鹰潭市广播电视台 天天鹰潭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特别是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始抬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鹰潭交警于3月20日晚至22日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首轮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85台次,共查处酒驾44起。

鹰潭交警届时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同时也将严查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法律法规

酒驾标准:20mg—80mg/100ml

醉驾标准:≥80mg/100ml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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