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怎么处罚人贩子?

迷茫的扎克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日本在内,压根不存在人贩子现象。

萨沙这次在日本,和当地华裔小伙聊天。

谈到人贩子,小伙说日本没有拐卖儿童一说,因为没人买也没人卖。

日本每年只有100多起儿童失踪案件,基本报警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内就被找回来。

相比1亿多的人口,案件数量非常少了。

而且,日本儿童失踪主要是迷路或者离家出走,只有少数是刑事犯罪,用他们话来说叫做诱拐。诱拐主要是一些变态所为,目的是性骚扰或者性侵。

失踪的多是女童,也有一些是男童。

电影《菊次郎的夏天》,胖乎乎的男童菊次郎就被一个变态大叔骗走。这个大叔是个同性恋,骗走菊次郎是要当着他的面露阴。

结果还没得逞,这个变态就被赶来的北野武胖揍一顿。

而至于拐走孩子卖掉,在日本是不存在的,也没有人会买。

在日本,收养孩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没有任何必要去犯罪。

没有孩子的夫妻,只要向儿童福利机构申请,达到收养的标准以后就可以从福利院领养孩子。

由于日本社会发达,也会出现一些抛弃孩子的父母,比如私生子、未婚先孕、少女怀孕、父母犯罪或者有恶习等等,所以这类孩子还是有的。

而我国合法收养孩子,难度很大。

福利院里面孩子很少,大部分还是有病甚至残疾的孩子。我国2011年统计,孤儿有超过70万人,而福利院只能容纳9万多人,也就是七分之一。

福利院都没孩子,你还收养个蛋啊。

很多农村家庭条件不好,有希望收养孩子,干脆就去人贩子手中购买。

花上几万块钱而已,简单省事。

况且,日本对于儿童、少年的保护是很严格的。

著名的饭岛爱,就是个不良少女,同朋友四处玩乐。而警察频繁会在各种娱乐场所检查,一旦发现有少女或者她们夜不归宿,就送到专门的机构,然后通知她们的父母。

日本法律规定:拐卖儿童刑期10年以下,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7年以下。

这对于判刑时间普遍较短的日本来说,已经是严惩了。


萨沙


2018年世界最安全国家排名当中,日本位居世界第八位,是前十名中唯一一个亚洲国家,对于犯罪,日本制订了严格的惩罚措施,而且日本经济发达,犯罪率也极低。


日本社会安全,犯罪率低,因此日本儿童不需要家长的护送,达到一定年龄之后可以自己上下学,家长不必担心孩子被人贩子拐卖。

日本对待人贩子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相比我国的最高死刑而言要轻的多,但是不同的是,日本刑法规定,不仅拐卖儿童是犯罪,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就连收养拐卖儿童也是犯罪,可以判处收养人7年以下徒刑。而我国通常只惩罚人贩子,对于收养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日本惩罚收养人,因此即使需要收养儿童,日本人也会选择通过孤儿院等合法途径,而不是冒险从人贩子手里购买。

人贩子通常会拐卖儿童,将其卖到黑砖窑充当免费劳动力,但是日本资源匮乏,根本没有大型矿场,而且随着产业升级,日本少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即使有,日本人口贩卖也会选择成年人,尤其是外国成年人,不会针对年幼的本国儿童。


部分人贩子拐卖把儿童的四肢弄残疾,让儿童走上街头乞讨,把钱交给人贩子,印度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讲述的就是这种事,人贩子将嗓音好的男孩致盲,让他们在街头唱歌乞讨,为人贩子赚钱。但是日本法制程度高,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大量出现的乞讨儿童势必会遭到警方调查。

日本不拐卖儿童是真的,但是日本真的干净吗?

根据日本媒体披露的数据,超过10万名超过签证日期,但是却并没有离开日本,其中一部分遭到日本人的迫害,2016年,一名柬埔寨女性在网络上求助,该女子与6名同伴前往日本工作,但是不仅没有拿到工资,反而被迫在一家酒馆内卖淫。

日本黑社会合法化,因此人口贩卖屡禁不绝,2017年有43人被起诉,33人被判有罪,日本人口贩卖主要涉及卖淫,很少涉及儿童。不过相对于日本人口总量,针对人口买卖的比例已经很少了,因此在制定法律时对人贩子会“网开一面”。


对于人贩子的惩罚,我们应该参考古代,古代对于人贩子通常处以死刑,“采生折割”是指是儿童身体残疾,通过儿童乞讨获利,对于这类罪犯,通常判处凌迟,而且没有年龄限制,清朝一位年近80的老头也被处死,而且“采生折割”属于十恶不赦大罪,不会受到赦免。

中国与日本国情不同,不具有可比性,应该借鉴的不是日本,而是古代中国,即使不能凌迟,也决不能手下留情,因为拐卖一个儿童,毁掉的就是一个家庭。


视野新观


孩子的成长是国家的未来,而在每个国家都是非常关注小孩的问题,在学校里面,都会有相应的孩子安宁问题。而在我们国家,一向都是非常关心孩子,在上下学都会有相应的安保措施来保证孩子人身安全。

但是在我们邻国日本,他们却是非常放心孩子自由上下学,只是因为一条法律,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都知道,日本在安全问题上面,一向都是全球较为高的评分。犯罪率低下自然就吸引许多国外人士定居。而在日本孩子,我们都能够看到基本没有家长接送,都是让孩子们结伴回家。而且邻居关系十分融洽,基本上一方家长没空,都会委托给邻居帮忙带回家,这也表示日本安全问题很好。

最主要的是,日本在应对孩子安全法律问题身上,是非常严重的。

如果人贩子在被抓获后,当地司法机关最终会判处最高无期徒刑,这种刑罚相当于人生结束,同样最低以7-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的明文规定,自然就没有人敢冒险。

同样,在其他国家我们都能看到,不少孩子被拐走后,专门被人伤害致残,放在街上博取同情心。而这钟方法在日本是不行的。一旦被当地社会福利部门发现,便会开始展开调查,抓获后会有更加严重的刑罚。

日本在孩子法律的安全上面,一向都是亚洲国家的楷模,这也就是为什么日本孩子是非常安全的。这也让网友表示我国在孩子问题上面,其实是可以效仿下日本,孩子是每个人最关心的问题,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北京华亿神州


日本刑法对拐卖妇女和儿童的处罚较轻,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国内最高可判死刑)。但与中国不同,日本刑法规定贩卖儿童和购买被绑架儿童的刑期大致相同,拐卖儿童的刑期不超过10年,收养的刑期不超过7年。

从狭义的人口买卖,即贩小孩上来说,日本与欧美发达国家一样,拐卖儿童的现象极小或者说有些年份就是没有;但从广义的人口买卖上,即收容、偷渡、买卖妇女从事卖淫或非法劳务上,日本是全球最大的人口买卖市场之一。

1、拐养同刑的做法,严重制约了买方市场,在日本即使收留流浪的小孩而没有及时报警也是犯罪,使得买方必须考虑刑罚的威力,“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人贩子无利可寻,也就没有贩卖小孩的动机。

2、文化不同,日本传宗接代的观念比之中国非常淡薄,而如果特别喜欢小孩可以通过正规途径领养,另一方面学校在教育方面也对幼童教导最基本的防拐卖知识,所以全社会基本没有儿童拐卖事件,偶尔出了一件,那就是举国震惊,媒体蜂拥而上,不出三天肯定破案。

3、没有利益需求,日本的人口贩卖主要是强迫卖淫和以榨取金钱为目的劳动,以外国人位对象进行的国际人口贩卖。据报道,至少有100000名外国人在日本停留超过签证规定的期限,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被迫这样做。对于犯罪分子和黑社会来说,跨国人口交易利润高,惩罚低,而贩卖儿童风险就大了。


崭新的瓶盖


根据日本拐卖儿童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最高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无死刑条例。

根据日本刑法对诱拐案件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1、内容简单:日本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法律条文的字数很少,还不到中国刑法相关条文字数的十分之一,内容主要针对不同犯罪手段和严重程度来评估刑期。

2、处罚较轻:日本刑法对诱拐妇女儿童的起刑是3个月,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10年;再来看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国刑法对诱拐妇女儿童案件的起刑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可判死刑。

3、拐养同刑:这是日本诱拐儿童法案最大的特点,日本刑法对拐卖儿童和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大体相同,也就是说无论是拐卖儿童还是收养被拐卖儿童,依法判处同等刑罚。很多国家的刑法对拐卖儿童的人可判死刑,但是对收养被拐儿童的人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就从根本上断绝了人贩子的市场。


日本法律对于人贩子的处罚要比我们国家轻的多,但是日本每年发生的诱拐案件不足百起,这不只是归功于“拐养同刑”的法律优势,也跟日本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努力息息相关 。日本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会教育小朋友一些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防范演习。日本小孩子都知道与陌生人相处的三个原则——拒绝、逃跑和不靠近。

日本在学校学区的设置上也很有讲究,学区尽量在15-20分钟能够到家,很多学校都有校车接送。小朋友配有黄色小帽子,就是动画片樱桃小丸子里面带的那个,又称“通学帽”,这种帽子非常醒目,既能减少交通事故,又能警示防止诱拐性犯罪发生。日本在预防设施和求救设施也做的很全面,比如防范手表,既有定位功能又能通话求救,比如易拉环报警器,这种微型报警器是随处可见的。



日本诱拐儿童案件发生少并不是因为他的刑罚判的有多重,而是因为预防措施较为完善,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抓得紧,整体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才抑制了诱拐儿童的犯罪之风。


国际视角浅说


日本如何处理人贩子?

必须统一一个认识,人贩子的拐卖对象主要是妇女和儿童。很多人认为人贩子特指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其实是片面的。

今天就来聊聊日本的拐卖妇女现象。

在日本,人们更愿意拐卖妇女而不是儿童。因为儿童实在太少了。数据表明,日本15岁以下的儿童只有不到15%,而65岁的老人则超过了20%。少子化和老龄化的严重,几乎让贩卖儿童的人贩子没有下手的对象。

可是,如果拐卖妇女就不同了,妇女占总人口比例高达50%,即使去除了太小的很太老的,也至少有30%的人可以贩卖,日本总人口一亿多,三四千万妇女都有可能成为被拐卖对象。

(中国的人贩子,是帮你找个老实人嫁了,比日本人贩子仁慈多了)

日本战国时代(相当于中国的明朝)贩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据说,武田信玄他老爹信虎,就曾创下过从他国掠夺了百人“足弱”的辉煌纪录。足弱,就是被抢劫和拐卖的妇女儿童和老人。

战国时代因为大量妇女的贩卖现象,日本风俗业蒸蒸日上。规模比较大的吉原游廊,游女就有三四千人。后来日本长期实施闭关锁国政策,外交和贸易的对象仅限于中、朝、荷三国。因此在日本在唯一的通商口岸修建了两个对外贸易的游廊,一个专门用来服侍中国商人,另一个专门用来服侍荷兰商人。

后来日本实施明治维新,大量的游女离开故土,到南洋等地谋生。有人统计,明治年间日本输出了超过10万的卖y女。这些女子被统称为“南洋女”,但实际上并不仅限于菲律宾、新加坡,远得能达到西伯利亚、夏威夷甚至好望角。这些穷苦人家的女子,自然没有对外输出劳动力的门路,他们都是被黑社会组织拐卖过去的。

因此,在19世纪后半叶,中国华工大量输出,日本南洋女大量输出,一国提供劳动力,一国提供性服务。日本就是利用女人的身体获得了大量的外汇收入,然后发动甲午战争,取得了东亚强国地位,进而成了亚太地区的毒瘤。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是日本被拐妇女进口和出口都很旺盛的阶段。

一方面,日本向新占领的殖民地大量输送“高级j女”,从而赚取战争经费。在中国东北,不管是长春、哈尔滨还是沈阳,每个月都有新从日本带来的女子,她们会打扮的花枝招展坐着花车招摇过市。然后,这些女子会在高级会所里等着伪满洲的政要和大商人来保养,有包夜的、有包月的,价格昂贵地出奇。通常这些女子服务一两年就会回国。据统计,这种形式出口伪满洲国的女子,大约有七八万人。

另一方面,日本打着为天皇服务的旗号,鼓励日本女子从军当慰安妇,无偿为军队提供性服务。很多被洗脑严重的女子,兴高采烈当了慰安妇,结果到了军营,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二战期间最大的人贩子,应该是日本裕仁天皇。

与此同时,日本陆军和海军,大量抢劫朝鲜、中国、菲律宾等地的妇女,逼迫他们充当慰安妇。日本军队在上海、广州、北平、青岛、马尼拉等地设立了慰安所,这是日本的国有企业,所得收入全部被充做军费,继续开动战争机器。

从战国时代日本拐卖本国人,到二战期间拐卖外国人,日本的军队和政府、日本的黑社会和民间,对拐卖妇女毫无罪恶感可言。也因此,在美国占领期间,日本政府和黑社会都鼓励日本女子为美国大兵服务。

到现在,日本国内妇女地位并不高,但是拐卖妇女的作案难度和惩罚力度越来越大。为了满足风俗业、av业的巨大需求,日本开始向全世界进口被拐卖妇女。

在联合国发表的《日本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卖》调查报告中提到,日本以有15万以上的外籍女性从事色q服务,来自菲律宾、泰国、韩国、哥伦比亚、东欧等贫困地区的妇女最多。

根据日本警视厅的统计资料,在黑社会的操纵下,约有50万到100万名外国妇女被卖到日本充当性奴隶。这些外国妇女,为了最大限度赚钱,还经常把外国被拐妇女卖来卖去,成了日本黑社会手里掌握的“硬通货”。

日本刑法225条就规定,以营利、猥亵、婚姻或身体加害为目的,骗取或诱拐他们的,处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本当局对色q业的暧昧态度,决定了防止拐卖妇女的法律不会起什么实际作用。

没办法,日本色q业的直接收益高达600亿美元,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影视、化妆、房地产、旅游等相关产业,更是大的惊人。日本当局不管是从文化传统上,还是从实际收益上,都不会抛弃这个产业。目测下一届奥运会,日本这些产业又要红红火火了。

至于妇女权益,外国妇女权益?见鬼去吧!

啥?她们都是被拐卖来的?不可能!日本这么发达,他们做日本的蝇蛆都是自愿的。


历史知事


提到人贩子,我们耳熟能详,并不感到陌生。在我国,贩卖人口,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时有发生,但对于一衣带水的日本,好像鲜有报道。

日本经济发达,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较多,加之传宗接代思想淡薄,重男轻女观念渐趋式微,所以日本贩卖人口情况不常见,顶多会发生儿童尤其是女童走失或诱拐女童事件。那么,一旦女童遭到诱拐,日本是如何处罚犯罪分子的呢?

在日本,由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每年发生的诱拐案件还不到百起,早在孩提时代,从孩子们上幼儿园的那天起,老师们就会将一些防范常识和措施教给他们,诸如怎么拒绝陌生人,发生危险时如何逃跑以及不要接近可疑人物等,此外还会举办例行防范演练,以便做到防患于未然。

不仅幼儿园,在日本的小学教育中,还将儿童遭遇诱拐作为试题,让孩子们去积极思考作答,其中有一个题目是这样的,当陌生男子哄你吃不明糖果,告诉你这种糖果能帮助提神、减肥时,你会怎么做?这种以考题形式出现的防范举措,能够有效避免儿童诱拐事件的发生。

除了教育措施,日本还将大量科技投入到儿童事业上,如简便易行的防范手表,就有锁定功能,还能发短信。而易拉环报警器发出的巨大声响,足以唤起附近人们的警觉,这样孩子们就可以实现虎口逃生。电子产品的充分利用,让儿童遭遇诱拐的几率大大减少。

此外,日本相关法律条文也对诱拐儿童违法犯罪行为作了规定,如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将判刑10年,擅自收养被诱拐儿童将被判7年以下徒刑。由于拐卖和收养都将受到严惩,这就从源头上降低了妇女儿童拐卖事件的发案风险。

正是教育、科技和法律诸方面的多管齐下,以及日本工业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现状,使得日本人贩子几乎为零,拐卖人口情况自然很少见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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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圣手


日本刑法对诱拐妇女儿童处罚较轻,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年(国内最高可判死刑),但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刑法规定:拐养同刑,对拐卖儿童和买下被拐卖儿童刑期大体相同。拐卖儿童刑期10年以下,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7年以下。

从狭义的人口买卖,即贩小孩上来说,日本与欧美发达国家一样,拐卖儿童的现象极小或者说有些年份就是没有;但从广义的人口买卖上,即收容、偷渡、买卖妇女从事卖淫或非法劳务上,日本是全球最大的人口买卖市场之一。


1、拐养同刑的做法,严重制约了买方市场,在日本即使收留流浪的小孩而没有及时报警也是犯罪,使得买方必须考虑刑罚的威力,“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人贩子无利可寻,也就没有贩卖小孩的动机。

2、文化不同,日本传宗接代的观念比之中国非常淡薄,而如果特别喜欢小孩可以通过正规途径领养,另一方面学校在教育方面也对幼童教导最基本的防拐卖知识,所以全社会基本没有儿童拐卖事件,偶尔出了一件,那就是举国震惊,媒体蜂拥而上,不出三天肯定破案。

3、没有利益需求,日本的人口买卖主要出自榨取金钱等目的强迫卖淫和劳动,对象为外国人,形式为国际人口买卖,据悉至少有超过10万外国人在日逗留时间超过了签证所规定的期限,这里面有多少人被强迫就不甚清楚。对于犯罪者和黑社会来说,跨国人口买卖利润高、处罚低,为什么要干冒风险买卖幼儿呢。



hantao18694


日本每年不足百件诱拐案件,这与日本政府和社会的努力息息相关,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教小朋友一些防范级措施,并定期组织防范演戏。教育小朋友面对陌生叔叔的糖果,要做到拒绝,逃跑,不靠近。

日本家长为什么不用接送孩子上下学呢?这是因为日本的学校都是有规律的,它是根据人口来划分的,保证所有的孩子在15到20分钟就能走到学校,在路上高年级的学生会为低年级的学生领队。

日本小学生上学时都要戴黄色的帽子,俗称通学帽,为什么要戴通学帽呢?众所周知,小学生思维并不成熟,上学路上容易做出各种危险行为。为了便于识别,所以小学会让学生戴上指定的帽子上学,这样可以唤起车辆,路人注意,来确保学生的路上安全。另外,帽子在夏天还有预防中暑的功效。当然日本这个科技发达的国家也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儿童身上,防范手表和易拉环报警器随处可见,防范手表拥有定位和通讯功能,易拉环报警器可以发出巨大的报警声,引起周围人们的注意,帮助小朋友逃脱。这些产品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儿童被诱拐的风险。

我们来看看日本法律对人贩子是怎么处罚的。

日本刑罚对诱拐案件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简短:日本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条文,文字上只有中国法律的十分之一

2、量刑较轻:日本对诱拐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十年,中国是死刑

3、拐养同刑:日本对于拐卖儿童和收养的儿童的量刑大体相同,对于收养儿童的刑期7年以下,而我国对于拐卖的可判处死刑,对于收养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中日法律对待收养儿童的人员有很大的区别,这可能就是中国拐卖人口猖獗,日本很少见到的主要原因!


聆听传情音乐


我们都知道,无论在哪个国家,人贩子都是最让人讨厌憎恶的一种罪犯,贩卖妇女儿童,不只是让这些被拐卖的人受苦受难,甚至对于一个家庭或者是数个家庭来说,都是莫大的梦魇。

我们都看过刘德华主演的《失孤》,而这个故事是有原型的,它的原形就是郭刚堂,从儿子二岁被拐卖,连续17年骑着摩托车几乎跑遍全国寻找儿子未果,结果却为他人找到了7名是被拐卖的儿童。

在我们国家对人贩子处置是非常严厉的,定一些年来贩卖人口的活动已经不那么猖獗了,但是仍旧会有一些失踪人口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小孩失踪的事件,现在涉及拐卖,其实都让我们非常痛心。

当然最痛心的肯定是孩子的父母,而这种事情自然不可能只在我们国家发生,在其他国家自然也会有。

比如说在日本,日本这个国家又是怎样对待人贩子呢?

事实上在日本,很少出现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一方面可能是日本作为一个经济上发达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公民在素质上有了一定的提升,而且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经济利益上并不足以让他们从事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另一方面就是,我们要参考日本的法律。

日本的法律与我们想象的不同,在我们眼里,如果一个国家很少出现贩卖人口的现象,肯定是基于这个国家对待贩卖人口的行为,打击的非常严厉,刑罚非常重。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日本刑法规定,其实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处罚是比较轻的,在我们国家对于右拐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可以判死刑,但在日本最高也就是有期徒刑10年,当然最低可能也就是无罪释放或者是交出罚金。

但有一个关键的一点在于,日本刑法有这么一个规定,那就是拐卖儿童和收养被拐儿童的人刑期是大体相同的。

这一点的意义很重要,姚明曾经做过一个公益广告,非常有道理,而且非常适用于这一问题,叫做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人贩子也是同理,如果人贩子无法从贩卖人口的行为中获益,那么这种现象自然会减少了,人贩子不能获益的一个主要原因一定是,需求很少。

对日本法律直接从源头限制收养,如果拐卖儿童的人刑期是有期徒刑10年,那么收养被拐卖儿童的刑期会达到有期徒刑7年,在这种刑法面前,那些想要收养,被拐儿童的家庭就要考虑所要付出的刑事责任的风险了。

在我们国家,收养被拐卖儿童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这些买主就没有刑事风险,只要付出大量的金钱就行了,这些金钱正是那些人贩子就有了铤而走险的理由和动力。

这可能是日本出现较少人口拐卖案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因此重刑是否有利于杜绝人口买卖,值得深思!

其实网上有这么一句话,觉得很启发人的思想。

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死刑能够有效制约犯罪,但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比如说在拐卖人口这种案件中。

如果人贩子一律被判处死刑,那么当人贩子拐卖人口的时候,如果察觉到有危险就可能在事情败露之前杀人灭口,以此来毁灭证据,最大程度的保留自己的性命,这样反而会杀害更多的人,而且一些不怕死的亡命之徒还会因为追逐高利转行以此为业。

如果刑罚不是那么严重,会不会提升人贩子在迫于重重压力之下主动自首的概率呢?

所以我们接下来要说的就是重重压力,这个种种压力必然是社会所给予人贩子的一种最大的关注。

这同样也是日本社会之所以较少发生拐卖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种压力可能是非常剧烈的曝光制度,一旦有儿童失踪,立马会引起全国性的轰动,不仅会发动大量的警力搜救,而且媒体24小时滚动播报,以此来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2016年北海道7岁男孩丢失事件。

当然我们的社会也因为科技的进步,各种社交媒体和支付软件,在儿童失踪案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应该继续提升这种关注。

同样在儿童的自我保护中,日本更是从幼儿园开始就进行防范教育,包括怎么拒绝陌生人发生危险时如何逃跑,以及不要接近可疑人物,还会经常把这种东西纳入考试之中,以此来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