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还酒驾,一查竟是“网逃”

聊城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就在民警核查其身份信息时,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男子不仅无证驾驶,竟然还是名网上追逃人员。

3月27日15时,聊城临清交警大队刘垓子中队民警巡逻至龙山路船厂街路口,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有浓烈的酒气。经检测,该司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男子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民警便利用移动警务通对其身份进行识别查询。“杜X,是你吗?”听到民警叫出他的名字,男子惊讶的愣住了,转身就想开警车门企图逃跑,民警反应迅速,马上将其控制住。

原来,民警对该驾驶人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此人(杜某,河北威县人)不仅没有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人竟是一名“网逃”。2018年12月,杜某曾伙同他人因赌博案被河北省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依法对杜某酒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立即将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无证驾驶危害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而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酒后驾驶危害大!

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更是害人害己!

山东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合格驾驶证后驾驶车辆出行,拒绝酒驾,安全文明行车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