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网络平台上虚假售卖二手手机 诈骗他人3000元

时下电信诈骗形形色色,诈骗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石家庄市灵寿县的何某在手头拮据的情况下,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售卖二手手机的虚假信息,诈骗他人3000元。自以为聪明的他,认为做得天衣无缝,不曾想在得手7天后被警方抓获。

3月23日18时许,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上庄刑警中队接到辖区群众李某的报警称,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手机,被骗3000元。接警后,该中队民警立即找到受害人李某了解情况。

据受害人李某介绍,3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其在看手机上某网络平台的APP时,看中了一个人发布的售卖二手苹果手机的信息。李某就跟对方聊天,并加了微信。李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敲定,以2800元购买对方出售的二手苹果手机。李某用手机微信给对方转了2800元钱,对方承诺于次日早上7点之前把手机送过来。可是李某于次日等到中午12点也没有等到对方,并且手机微信也被对方拉黑。

李某尝试着重新加对方好友,终于在3月22日,对方同意加李某为好友。李某跟对方商定,再加200元把手机送过来。李某用手机微信给对方又转了200元,对方答应在3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把手机送到李某手里,可是李某等到3月23日中午12点,还是看不到对方的影子,李某就用手机微信催促对方,下午2点,李某再次被对方拉黑。李某这才意识到被骗了,急忙报了警。

听了李某叙述的被骗经过,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对方的手机微信号以及手机微信转账记录,及时固定证据,并将案情通报给了局反电诈中心,同时联合局反电诈中心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对案情反复分析研判,经过7天的深入摸排走访,最终锁定灵寿县的何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30日下午5点30分左右,民警得知何某要在石家庄市第四十中学附近出现,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布控,于19时许将嫌疑人何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何某(男,20岁,灵寿县人)对其因手头拮据,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二手手机的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是手机经销商,以低价手机转让为由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30日,嫌疑人何某因涉嫌盗窃被鹿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 通讯员郭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