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被罚不“过瘾”?二次酒驾终自砸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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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疫情期间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返程返岗人员道路交通安全,龚家湾交警持续加大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期间,驾驶员杨某因二次酒驾,且酒驾营运型车辆被吊销驾驶证,且不年内不得考取。这便意味着以车为生的他自砸了饭碗。

连日来,龚家湾交警大队在辖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开展酒驾专项行动。30日凌晨,在国道212线设岗严查酒驾的执勤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小型货运车辆有加塞溜边的嫌疑,其异样的行为引起发执勤执法人员的注意,遂对其拦停进行检查。车窗摇下的瞬间,一股酒气飘了出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66mg/100ml,杨某对此无任何异议,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杨某讲,他以车为主要谋生工具。当天晚上,他和几名工友在西固喝酒,自己喝了约两三瓶啤酒,因考虑到第二天要去位七里河的某工干活,所以他侥幸驾车上路。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早在2016年12月,驾驶人杨某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过,本次被查处已属第二次酒后驾车。

由于杨某本次驾驶的车辆属于是营运型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他将面临15日以上行政拘留、罚款7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考取的严厉处罚。

在此,龚家湾交警大队温馨提示:

平安出行始于自心,杜绝酒驾从心开始!生活本不易,敬请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