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疾病,拒赔

被保险人因为是先天性疾病,在确诊重疾后被拒赔。

拒赔理由则是 先天性疾病为免责条款。

今天分享的案例就是先天性疾病理赔分享。

事件回顾

2015年7月31日,李某投保重疾险,保额10万2017年12月18日,李某入院治疗2018年1月30日,出院诊断为双侧髋关节先天性脱位、双侧股骨头坏死Ⅳ、髋关节发育不良,盆骨发育畸形、双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肺部感染2018年7月24日,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免责为由,进行拒赔.

一审

一审法院认为

合同真实有效被保险人出险符合该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范畴被保险人出险的疾病并不是导致下肢功能丧失的疾病,综上,保险公司败诉

这里,一审法院的理解点是先天性疾病并不是导致下肢功能丧失的原因,因此不属于先天性免责条款.

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

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进行确认本案焦点变成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做到了明确说明义务。“先天性畸形”属于医学专业用语,保险条款没有对先天性畸形进行详细阐释.保险公司因为没有对这种免责条款做详细明确的说明,因此免责条款无效

最终 二审 保险公司败诉,

虽然保险公司败诉,但是,据我前期看到的一个类似案例,是保险公司胜诉,因此,这种先天性疾病诉讼,除非有其他石锤的证据,否则靠本案这种说法, 想胜诉得靠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