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0%
提前执行淡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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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阶段性调整市区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啦
昨天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
2月1日至6月30日
调整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
2月22日至6月30日
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镇江人快来了解
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
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镇发改价格发〔2020〕152号
镇江市自来水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用气成本, 减轻相关企事业单位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异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104号)《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通知如下:
一 调整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
1.市区非居民自来水用户价格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0%(基本水价和代收费同步降低),工商业服务业水价到户价由每立方米3.61元下调为3.25元,每立方米降低0.36元;特种行业水价到户价由每立方米4.45元下调为4.01元,每立方米降低0.44元。
2.市区生产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的企业,经工信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后,自来水到户价在现行基础上降低20%(基本水价和代收费同步降低)。经卫健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自来水到户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10%。
3.价格调整方案执行时间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二 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1.从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市区提前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淡季价格。现行最高到户价由每立方米3.69元下调为3.25元,每立方米降低0.44元。
2.市区生产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的企业,经工信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后,管道天然气价格在上述降低后基础上每立方米再优惠0.2元。经卫健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管道天然气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的第一、二阶梯平均价格,执行到户价由为每立方米3.69元下调为2.81元,每立方米降低0.88元。
3.价格调整方案执行时间从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华润燃气在句容市范围内同步执行该政策。
三 有关要求
相关企业应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期间如国家、省有新规定,按国家、省新规定执行。执行过程如有问题及时与我委联系。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