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线上”双驱动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高效审理5起刑事案件

4月9日上午10时,随着法槌声敲响,韩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5起刑事案件庭审依次进行。5起刑事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2起案件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提审,案件通过远程提审的方式进行 “线上”开庭,3起案件被告人因取保候审直接到庭参加了庭审。

传统线下庭审。针对3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可以到庭参加诉讼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下”方式对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3起案件开庭审理。庭审前,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审判法庭桌椅、电脑等设备进行整体消毒,开窗保持审判区域通风状况良好;法警对被告人、公诉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测温并登记。庭审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2起案件当庭宣判,2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高效顺畅。



在线隔空庭审。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与公诉方霍市检察院和羁押地霍市看守所进行协商,制定在线隔空庭审方案,确定了由狱警将被告人提押至远程视频提讯室,法官、公诉人在审判法庭共同参与庭审的开庭方式。“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今天的庭审我们以远程提审方式开庭,被告人杨某你能听清我说话吗?”“能听清楚”……杨某涉嫌诈骗罪、钟某涉嫌盗窃罪2起案件,通过远程提审方式实现了在线隔空庭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画面清晰流畅,庭审秩序井然有序。“线上”开庭突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切实保障了看守所在押人员诉讼权利和身体健康。




当前,疫情防控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警惕,不能松懈。返岗复工以来,霍市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线下”“线上”双驱动、齐发力,确保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不缺位,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