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核救助水皮部分的通知》湘民发[2020]7号文件,2020年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市残联《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怀民发【2020】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自2020年1月执行并补发1-3月份补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