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无锡最高奖1万元

扬子晚报网4月15日讯(记者 张建波)发现身边有“骗保”行为,普通人可以做什么?记者今从无锡市相关方面获悉,根据近日正式发布的《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众如发现涉及社会保险的“骗保”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有关方面将给予最高一万元的“奖励”。

图片说明:打击“骗保”行为,无锡鼓励公众进行举报。(图片来源:无锡人社)

那么,可以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哪些呢?“暂行办法”明确,共有5种类型,包括单位或个人采取非法手段,虚构、隐瞒事实,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费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单位或个人利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工作的机会,采取非法手段,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费或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将征缴的社会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违反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社会保险基金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或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其他行为。

根据规定,举报人必须是实名举报,提供真实联系方式及联系方式等,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详实具体,且事先未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可获得奖励。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查实金额的2%予以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为0510-12333、81822565。

记者了解到,此前,因机构改革医保单设等因素,无锡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对原《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联合印发了“暂行办法”,旨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