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鲍某某性侵案”为什么生活中不止一个鲍某某?

聊聊风口浪尖上的“鲍某某性侵案”,为什么生活中不止一个鲍某某?也不止一个李星星?

近日,“鲍某某”性侵案上了热搜,可我并没有惊掉下巴,因为类似案件早有发生,而且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定罪量刑,犯罪人都得到了严惩。

其实,因“性侵”二字去猎奇,并不是重点,或许我们应该去好好想想,生活中为什么会出现“鲍某某”这样的人?是什么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又为什么会出现“李星星”这样的未成年受害者?她们为何受害多年才案发?从她们的内心认知出发,什么是亲密关系?什么是爱?什么是性?

在受侵害的过程中,她们是否出现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症状?


名词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那么,李星星与养父“鲍某某”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界定?

另外,未成年受害者(或许还有男性未成年受害者)的父母,对孩子的性教育是否存在缺失?对悲剧的发生又是否负有责任?

目前,“鲍某某”因此事断送了自己的事业。这起案件也惊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我们期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

其实,很多年前,北京郊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40多岁的张某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多次性侵未成年人萌萌(化名)。

萌萌的家在大山深处。2000年,刚满14周岁的萌萌在家附近的一个小山洞里,遭到同学父亲张某的性侵。张某当年46岁,比萌萌大32岁。萌萌一直管张某叫“大叔”。面对张某的威胁和恐吓,萌萌把这件屈辱的事,深深地埋藏在了心里。

三年时间,张某在山洞里数次对萌萌施暴,直至2003年8月的一天,有人发现16岁的萌萌怀孕了。

萌萌的姐姐立刻带她去医院用化名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是萌萌已经怀孕7个月。萌萌这才跟家人说,自己被张某性侵了。随后,姐姐带萌萌报了案,又带她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就这样,16岁的萌萌产下了一名男婴。

很快,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但是他拒不承认自己性侵了萌萌。然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是萌萌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2004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造成被害人怀孕的严重后果,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已经构成强奸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张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萌萌也去外地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