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车尾亮起来,让安全看得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态势。4月15日,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支队下发的农村及城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中

开展电动车、农用车“亮尾”整治行动,为广大群众的电动车、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提醒电动车、农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和汽车争道抢行,确保出行安全。

行动中,交警大队各中队结合农用车、电动车出行交通规律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对拖拉机、电动车的检查力度,严查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反光标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辅警当场要求当事驾驶员现场清理干净,当场督促帮助驾驶人

把反光标志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 ,且无灰尘、无锈迹的车身表面。并告知其车身反光标贴的重要性,反光标贴主要用于提高车身视认性,在夜间利用其逆光反射特性,让后方驾驶人提早采取措施刹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同时,民警利用此次工作契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货车载客,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远离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共计出动警力6人,现场督促整改农用车无反光标志30余起,电动车无反光标志20起,教育驾驶人及群众6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下一步,

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农村及城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在执勤和巡逻中发现电动车无反光标志的督促粘贴反光标志,加大宣传力度,宣讲有关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亮 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