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它请不要伤害它!巢湖法院环资庭开展“爱鸟周”系列活动

本周是安徽省第39届“爱鸟周”,为切实保护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资源,巢湖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开展以“爱鸟护鸟新时代,共建巢湖好生态”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4月10日下午,巢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人员来到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花塘河湿地。花塘河湿地位于巢湖市中庙街道境内,与黄麓镇交界,两期占地面积约1000余亩,是中庙境内最大一块湿地公园。经过多年的生态修复,花塘河湿地如今已是水草茂盛,芦苇丛生,是东方白鹳、黑水鸡、大白鹭等水鸟的家园,是名副其实的“鸟类乐园”。

环资庭与中庙街道相关负责人员展开座谈,了解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参观了鸟类科普展览馆,并实地了解了水鸟的栖息地等生活居住环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向周边群众宣传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爱鸟、护鸟宣传单页,现场解答一些关于保护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捕猎、售卖、食用野生鸟类等动物,共同呵护野生动物,守护巢湖绿水青山。

巢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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