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在读《许三观卖血记》之前,余华的小说还读过《活着》,我被里面主人公富贵面对种种苦难,却依然选择宽容的去面对的精神所震撼。《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一样,都是描述了一个社会中小人物的坎坷命运,为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令我深深折服,温情来描绘苦难的人生。

这本小说中主人公名为许三观,书中共讲述了他11次卖血的经历。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纯属是好奇心在做怪,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卖血,拿到了三十五块钱,而后他就是用这三十五块钱娶了许玉兰。刚开始他们的生活是很幸福的,许玉兰生下了三个儿子,家庭其乐融融。其中,许三观最疼爱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很戏剧的发现一乐并非是他的亲儿子。这对于中国的传统社会来说,妻子的背叛使许三观的尊严受到了践踏。许三观因为被戴了顶“绿帽子”而产生极大的心理不平衡,当他去看望摔断腿的林芬芬时,也做出了“出轨”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心里还是愧疚的,想着应该要补偿林芬芬,就进行了第三次卖血,用卖血的钱买肉骨等东西送给林芬芬。

在许三观的11次卖血经历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九次卖血。许三观在十天来卖血卖了四次,这对身体来说是一种强大的负荷,就在这第九次卖血中他晕倒了。许三观这么连续的卖血是因为给他的儿子一乐治疗肝病,一乐的病需要很多的钱到上海的医院治疗,而他选择从林浦开始一路卖血到上海,在百里时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买血的人看到他身体十分憔悴也不让他继续卖血了,但许三观为了卖血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地方待了两个小时就是为了看起来没有那么虚弱可以卖血。这一次许三观虽然最后成功卖血了,但是因为晕倒了医院对他进行了输血最后还损失了三百毫升卖血的钱。许三观醒来后知道这个消息还埋怨医院把血输回来。许三观这么拼命的卖血都是为了一乐,但是一乐却不是他的亲儿子,在他的十一次卖血中有七次卖血是来拯救一乐的,承受着内心的巨大煎熬为一乐卖血,体现着苦难人生中,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与担当,也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老年时期,生活渐渐安稳,许三观不再需要去卖血来维持生活,但是许三观想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医院却告诉他的血没有价值了,卖不了。许三观精神受到了崩溃,在街上失声痛哭,最后是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胜利饭店吃了三盘猪肝,这个安慰也是故事的终结。书中许三观靠着卖血娶妻生子,靠着卖血来支撑家庭度过一次次的难过。他没有因为一乐不是他的亲儿子而不管不问,反而许三观为了一乐一路卖血差点把自己的命给卖掉,这个事件令我感动,也被里面的父爱所折服,父爱如山大概说的就是这种吧,在关键的时候会为你撑起一片天。这种亲情,没有血缘关系却比血缘关系更加牢固,许三观是一位值得受人尊敬的父亲。

许三观的形象代表了当时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对历史重大事件,余华很少直接描述,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都是一笔带过,而将历史的影响体现在小说人物的生活中。许三观选择卖血的方式抵抗苦难,来维持生存以自损而自救及救人,深刻的体现一种坚韧的生命意志。在这本书我感受到身为一个大家长,一个父亲的责任,努力顽抗命运的精神。许三观对家人的爱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体现在行动上。这样子令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在家里面话很少,但是是我们家顶梁柱,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告诉他,他都能帮助我解决掉。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出现很多重复的对话和语句,比如说在他每次买完血后都会去喝的黄酒和猪肝。此外,还有很多的对话,在文中对话成了叙事本身,人物的性格、行为都由对话来推动,这也是余华一大写作特色。这种特色成就了许三观,他的人生中有很多辛酸,也有伟大之处。这本书与《活着》是有相同之处的,许三观卖血也是出于一个最基本的目的­——活着。余华向我们道出生命的可贵,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