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通铁路工程(南通市区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近日,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布我市辖区内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工程(以下简称“盐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

一、盐通铁路(南通市区段)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盐通铁路(南通市区段)正线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盐通铁路相关工程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二、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盐通铁路安全保护区与既有(含)公路、河道、航道、水利设施等控制区、管理区、保护区重叠的区域,盐通铁路不再重复划定安全保护区,该区域各方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