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 寧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何開文等同志辭去咸寧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何開文、汪凡非同志的辭職請求和《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20年4月21日決定,接受何開文、汪凡非同志辭去咸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20年4月2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肖創彬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汪波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甘正良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潘盛禮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