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要不要为八十万扬州百姓的死负责?

少年不大冷


史可法是南明弘光政权的建立者之一,身为南京兵部尚书的史可法,在崇祯上吊自杀以后,显然已经成为了南方小朝廷的核心人物。

可是他却在册立哪位王爷为帝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最终错过了拥立之功,使得四镇军阀和凤阳总管马士英强行接福王朱由崧继位,从而掌握了政权。

问题是史可法在迎立哪位王爷的时候,曾经写信给马士英,说了一系列朱由崧的坏话,表示朱由崧是不可堪当大任的。

结果朱由崧偏偏做了皇帝,为了避祸,这位兵部尚书只能北渡长江去前线督师,其实就是害怕皇帝对他清算,因此他失去了对南明王朝的直接控制权。

结果清军南下,史可法在扬州死守不出,最终城破以后,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因此爆发。那么史可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01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史可法错过了迎立的好机会。

历史曾经留给史可法非常不错的机会,在崇祯皇帝上吊以后,他的那几个儿子并没有按照约定逃到南方,所以皇位的继承权落空了。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立哪位王爷做皇帝,南明政权出现了一系列的分析。其中以潞王朱常淓和福王朱由崧的呼声最高。不过这两个人自身都存在一定问题。朱常淓和万历皇帝的血缘关系比较远,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的弟弟朱翊镠的儿子。而福王朱由崧虽然是万历皇帝的亲孙子,是福王朱常洵的儿子,可是朱由崧也是郑贵妃的血脉。郑贵妃和东林党之间是有很大仇恨的,为此南京的东林党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这么一来这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看头了。甚至有人想要去广西接桂王朱常瀛到南京来称帝,他是万历皇帝的亲儿子,自然是最妥帖的。

只是距离上有些难办,而朱由崧和朱常淓恰好都在淮安避难,所以朱常瀛在时间上是吃了大亏。这个时候的史可法是什么方面的意见都在听取,就是不做决断。

南京兵部尚书,也就是南京臣子中的一号人物了,其实一切只需要史可法敲定,那么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会南都议立君,张慎言、吕大器、姜曰广等曰:“福王由崧,神宗孙也,伦序当立,而有七不可: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潞王常淓,神宗侄也,贤明当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为然。凤阳总督马士英潜与阮大铖计议,主立福王,咨可法,可法以七不可告之。而士英已与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发兵送福王至仪真,于是可法等迎王。---《明史》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史可法依旧犹犹豫豫。看清楚这一点的四镇军阀,立刻前往淮安,将朱由崧接过来,强行保护他前往南京称帝,这一举动也得到了马士英的支持。

有兵权加持的朱由崧,自然是稳坐钓鱼台,史可法错过了这么一次绝好的机会,也就失去了对南明残存势力的控制权。

他空有一副忠肝义胆,却无法掌握时局,最终的失败也就是注定的了,毕竟掌权的马士英和四镇军阀未必有他的忠心。

02史可法对清政府存在和谈的幻想,宣布一致对抗农民军。

北上督师的史可法,其实就是出去避难的。当时清朝政府正在围剿李自成,在南明看来,李自成才是他们的大敌,毕竟明朝是他消灭的。

当是时,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以可法七不可书奏之王。而拥兵入觐,拜表即行。可法遂请督师,出镇淮、扬。十五日,王即位。明日,可法陛辞,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士英即以是日入直,议分江北为四镇。东平伯刘泽清辖淮、海,驻淮北,经理山东一路。总兵官高杰辖徐、泗,驻泗水,经理开、归一路。---《明史》

而强大的满清八旗军队,在史可法看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他甚至曾经有过幻想,可以和满清划江而治。

只要能保住南明小朝廷,史可法似乎觉得这一切就足够了。为此他开启了一段比较长时间的和谈。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一场和谈,却给了清朝军队充足的时间来对付李自成。

在多尔衮的安排下,本来是阿济格对付李自成,而多铎南下直接拿下南明小朝廷。
可是李自成这边实力强大,阿济格打不下来。而南明小朝廷这个时候递上了求和信,这让多尔衮放心大胆地把多铎的军队调往陕西,歼灭了李自成的主力大军。与此同时,史可法还派遣使者团队北上前往北京,可惜北上团队中居然也有反叛之人。为此他们传递回来的消息,都是满清希望史可法知道的消息。

李自成的主力部队被消灭以后,灰溜溜逃往荆襄,这个时候的满清铁蹄终于有时间来收拾南明了。

这期间南明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依旧抱有和谈的想法。结果现实将这一想法击得粉碎,史可法必须要为这一点负责。

03四镇军阀溃不成军的情况下,依旧死守扬州城。

满清八旗大军南下以后,史可法打算调动四镇军阀与之抗衡。可是问题来了,

1945年,高杰在睢州被许定国给暗杀了,余部降清。刘良佐和刘泽清相继投降了多铎,只有黄得功在芜湖死守。这么一来四镇军阀中的三镇已经土崩瓦解,当弘光帝朱由崧逃往黄得功的军营后,黄得功也因为与刘良佐对骂,被清军射中喉咙,从而自杀了,余部降清。由此可见四镇军阀是真的不管用,多铎大军刚来没多久,这帮人就溃不成军了。手握十多万人马的四镇军阀尚且如此,史可法手里没有兵权又能怎样呢?

可以说,史可法压根就没打算守住扬州城。当时朱由崧已经从南京逃跑,马士英也不知所踪,四镇军阀相继降清,史可法既没有靠山,又没有筹码。

这种情况下,史可法即使守住了扬州城,那也是孤城一座,更何况他手下的人马相继出城受降,根本就没什么人愿意跟着他殉国。

作书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侧。”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炮击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遂杀之。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从直、王缵爵,江都知县周志畏、罗伏龙,两淮盐运使杨振熙,监饷知县吴道正,江都县丞王志端,赏功副将汪思诚,幕客卢渭等皆死。---《明史》

没错,史可法死守扬州城,其实目的就是为了殉国。百姓们看不到的事情,史可法肯定可以看得到。史可法知道守不住,却偏偏要坚守,是不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呢?这就有点太可怕了。

总结:史可法对名节的确很看重。

史可法是个比较神奇的人物,他为南明殉国,可是死后名声并不差,反而得到了清朝政府的吹捧,清廷甚至赐他谥号为忠正。

为什么说他守扬州城是为了名节呢?因为他没有其他理由去守住这座城池。这里一没有皇帝皇嗣需要保护,二没有军队可以抵抗,三没有粮饷作为储备,守住这里没有任何作用。

记得高杰被许定国设计杀害的时候,高杰的老婆邢夫人,希望史可法可以收高杰的儿子高元爵为义子,以此可以震慑高杰军中将士,这样他们也就有了依靠。

可是史可法却连连拒绝,他的理由很隐晦,因为高杰曾经是李自成的部下,属于流寇。史可法是嫌弃高元爵的出身,会玷污了他的名节。

其实史可法如果能够收高元爵为义子的话,也就可以控制高杰的兵马。可惜他为了个人名节,错过了这么好的一次机会,使得高杰的余部全部投降了清朝。你说他要不要为扬州十日负责?


江湖小晓生


哥历来自认为还是比较理性和有涵养的,但看到这样的问题,哥还真是有些怒了。我不知道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别有用心,想替异族入侵者和汉奸卖国贼张目,还是某些现代人的三观出了问题,居然可以这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善恶?

史可法要不要为扬州十日中的八十万受难者负责?如果以上逻辑成立,那么某人路遇持刀抢劫,因反抗而被杀害,法庭是否可以认为受害者因为此负责,因为是其的反抗行为导致对方的杀意?那么以此类推,是否呼救,报警,逃跑之类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犯罪行为升级,因此都需要为对方的犯罪后果负责?

从法理和逻辑上讲,谁实施的犯罪行为,谁就应为此负责。史可法等人的反抗行动从逻辑上讲不是导致扬州十日的必然条件,客观上完全不具备为后果负责的可能。

而从感情上讲,史可法等人历来是受推崇的民族英雄,其在国破家亡,神州陆沉之际所迸发出的爱国热忱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雄肝胆是王朝末世的血色残阳之中不多的一抹亮色。我巍巍中华历五千年风霜雨雪而不倒,靠的正是以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人为代表的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和肝胆血性,正是他们撑起了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

史可法等人固然才力不足,举措失当,多有不尽人意之处,可以说他们应当为抗清失败负一定责任,但这绝非他们为扬州十日负责的理由。如果史可法要为扬州十日负责,那么张世杰和陆秀夫等人就应当为崖山之战后的十万浮尸负责,十九路军将士就要为南京大屠杀的数十万死难者负责,民国政府就要为抗战中死难的数千万军民负责。。。那么外敌入侵,民族存亡之际,还会有谁挺身而出,拯救国家民族于危难之中?一个失去了血性的民族,又何来自立自强的希望?

最后送上田间的诗句《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

杀死了我们,

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

“看,这是奴隶!”

希望以后再看不到类似的问题,谢谢。


天涯史馆


先说结论:史可法要为扬州十日负责。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分析。

史可法是南京兵部尚书,位高权重。当时南明军队名义上最高长官。正史对其评价相当高:史可法忠义奋发,力图兴复等。可见正史给气定位是忠臣,但是无能为力。但果真如此吗?来看看史可法主要事迹。

-拥立皇位表现的优柔寡断

崇祯自缢煤山之后,史可法是南京朝廷实权派的核心人物。此时南京周边的福王和潞王是唯二继承人,按照中国传统血缘关系,与崇祯关系更近的福王是最优选择,尤其是在乱世,血缘是唯一让人信服的东西。彼时东林党魁钱谦益(就是那位秦淮八绝之一柳如是的丈夫)因担心福王上台借机报复东林党,因为福王的父亲就是东林党的原因与皇位失之交臂。因此以钱谦益为首的东林党极力推荐潞王。

手握实权的史可法此时却犹豫不决去和马士英商量,结论是:拥护远在广西桂王。并亲笔手书说落福王几大罪。此后史可法被马士英和钱谦益算计,最终福王上台,史可法被排挤出朝廷。

其实乱世之际,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史可法应该果断按照血缘排序立福王为帝。

- 江北四镇毫无建树

史可法为讨好诸将,建议皇帝为拥立有功的四人封地淮扬地区。而他本人坐镇扬州,但此时因拥立皇帝犯下的错误,史可法已无威信可言,空有头衔。眼睁睁看着四人为虎作伥,搜刮民脂民膏。自身清廉又如何,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北伐错误策略,放任清军打击农民起义

借清兵打击农民军。史可法与马士英视野狭隘,读书人人应该还记得南宋连金灭辽的先例。之后南明寄希望和平协议保持独立,终究失败。

- 扬州十日

左良玉以清君侧名头率领大军东进,此时清军同时进犯南明。此时史可法召集援兵,“无一至者”。166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攻破扬州,至此骇人听闻的 扬州十日悲剧就此发生。虽然史可法拒不投降最终受刑表明了自己气节,但是这个气节对于扬州城百万无辜的百姓毫无价值。

综上可以看出史可法从一开始就因为优柔寡断的性格缺点犯下致命的错误,此后接连犯错,是谓身在其位不谋其政,自身性格和能力不足以承担应有的责任。扬州十日惨剧也就不可避免了。

可怜了清军马蹄下的冤死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