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错过公交站点下车 九台一男子竟殴打司机

4月14日13时50分左右,长春市九台区一辆18路公交车行驶至新洲公园路口附近时,突然驶上公路边人行道上,导致路旁一棵大树被连根拔起,汽车保险杠也变了形。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此事是由于乘客张某殴打司机刘某所致,导致刘某操控失误,目前张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事发后,九台区公安分局九郊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进行调查。经调查得知,4月14日13时50分许,九台区新洲小区居民张某,乘坐司机刘某驾驶的18路公交车回家,轻微饮酒后的张某因坐过站未能在交通局站点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争执。言语辱骂后,张某进而动手殴打了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刘某,致使刘某操控失误,公交车轧过路基,驶上路边人行路,撞倒路边景观树后停车。事发时,公交车上共有乘客十余人,所幸没有出现乘客伤亡情况,公交车司机刘某头部受轻微伤。

案发后,张某对其行为懊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九台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城市晚报记者 吕闯报道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