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和物业公司是买房前和入住后的关键点,
物业和业主是一对“冤家”,物业收费有十万种理由,而且服务还不到位,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中饱私囊”,如果晚交一天物业费,停水停电是常事,深圳3月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的公共区域营业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可以开办公共账户来管理这边资金,防止物业“中饱私囊”,保障业主利益。
中介和物业管理是目前买房和入住后最大的问题,最近发布法规,利用互联网+房地产的模式,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和物业管理类型,“一城一策”具体实施政策,随时网上可以搜索住房信息和小区情况,既方便又省钱。
对于现在收取高额中介费和物业不作为的,将受到严重打击,取消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公司,稳定房价,必将受到广大业主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