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全款,只有收据而且弄丢了,开发商能在不通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房子的所有权吗?

有个地方叫作遥远


一般来说只有收据都不行,要开发商开正式的发票,而且要注意在当地住建局有没有备案,如果没有备案,你又没有收据,万一有个什么情况,那就很麻烦了


我要好好的想个名字


房屋买卖过程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过程,房款支付也是根据合同的约定,而且房款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是比较大大额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也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果你也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房款,那有银行流水证明你付款的事实,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房款收据,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房款收据可能对银行贷款审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你是全款支付,所以不涉及到这点。

而你所担心的开发商变更所有权的问题,只要你支付了房款,开发商有义务配合你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以没有收据为由拒绝配合,那开发商的行为可能涉嫌违约,你有权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lawyerliu


买房过程,有些朋友比较“马大哈”,有的搞不见合同,有的弄丢了契税发票,而有的朋友是交完全款后,将收据弄丢了。

如果手上购房凭据——全款收据弄丢了,开发商能在不通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房子的所有权吗?

我是[房微言],交完全款后,如果开发商只是开一张收据,没有办理其它手续,从理论上讲,无论题主手上的收据有没有弄丢,开发商都有机会在不通过题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这种属于“一房多卖”行为

只要一日没有完成网签和备案,开发商都有单方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一房多卖的操作空间。

1.为了更易理解,先看看全款购买一手房的流程

对照上面的流程图,我们只有完成第4个环节才相对安全

2.网签和备案除了是房管部门对合同进行网络化管理的需要外,更主要是防止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一房多卖

双方签署合同前,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先登陆房管局的网签和备案系统,将客户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等输入系统,等待房管局那边审查。主要审查客户是否有购房资格。

经审核没问题了,双方签署合同,开发商走流程盖章和完成合同备案。

合同网签和备案后,开发商如想再变更房子所有权,那就要征得客户的同意,并一起去房管局递交申请才能交更了。换一句话来说,没有“一房多卖”的风险了。

目前房款已全部付完了,但收据弄丢了,怎样办?

在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题主交完全款后,开发商只开一张收据,还没有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那尽快持身份证和转帐记录去要求补开发票(通常预售阶段是开“不征税”的发票,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实测面积出来后再开),并了解清楚什么原因签不了合同及什么时间可以签合同。

如果是因为没有预售证,且开发商实力看起来不怎么样那种,个人建议申请退款或退回大部分款,只保留少量金额作为诚意金。

第二种:

双方已网签合同,全部合同原件在走流程及备案。

这种情况,可以不用急,等去领取已备案的合同时,再向开发商申请办理收据作废的声明,换开发票即可。

当然,如果不放心,也可在领合同前去向开发商申请补开。

综上

收据弄丢了,但有转帐记录,补开并不麻烦,但收据并不能防止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子的所有权,一房多卖。只有双方签署了合同并完成备案了,才能防止。

最后

买完房后,关于房子的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各类票据要整理好后,集中放在一个文件袋内,就没有那么易弄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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