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成功办理首例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公证,业主为租户减免疫情期间房租

“房租的事还在协商,初步确定,减免我们疫情期间的房租。”4月21日,泰安百慕大教育法定代表人刘纯政告诉记者。

这件事,得益于泰安市岱宗公证处依据国家政策,为培训学校办理的一份公证书。据了解,这是泰安首例因新冠疫情申请的不可抗力公证,也是该市首例不可抗力事件公证。

刘纯政的培训学校,使用的是位于泰安市繁华路段的一处商务综合楼。新冠疫情发生后,该校的培训课程全部停止。学校不开课,就没有收入,同时还要负担不菲的房租费用。另外,收取的部分学费,还要退还给学生。

双方的合同约定,培训学校每年3月交纳下一年的房租。眼看就到期了,刘纯政焦急万分。3月,刘纯政向业主提出申请减免租赁费用。业主也通情达理,表示可以协商。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对方提供法律依据,在咨询律师后,刘纯政得知,公证处有权出具不可抗力法律证明。3月12日,刘纯政拨打了泰安市岱宗公证处的业务值班电话。

岱宗公证处高级公证员肖文说:“在这之前,不但我们就是整个泰安市,都没办过不可抗力事件公证。但在疫情特殊时期,办理不可抗力公证能够帮助企业依法申请减免相关税费,助力小微企业克服困难。”岱宗公证处经过业务紧急磋商,决定“试水”第一例。

我国民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作为合同违约免责的法定抗辩事由。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所受影响并不相同。因此,公证需要证明疫情对本地的影响时限。

新冠疫情与学校开学有何关联性?关联性如何证明?承办这个案子的公证员杨蕾说,这就需要公证书论证新冠疫情导致泰安的教育机构不能正常开学,方式是引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及泰安市人民政府三个公告通知的政府硬性规定,通过下载、摘要通告、通知内容即可。考虑到百慕大教育事情的紧迫性,泰安市岱宗公证处当天加班加点出具了公证书,并减收了公证费用。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行各业都遭受了重大影响,各类违约问题会突然性、密集性爆发。依据法律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及时止损减损,是降低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要求各级各地公证机构发挥创新精神、开启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通过远程视频、网上办理、上门办理等方式,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各种公证服务。截至3月22日,已办理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案件978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戴玉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