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学区录取顺序和住房相关问题影响孩子入学吗?速看!

随着西安市落户政策越来越宽松,新落户的人员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新落户子女的上学问题,2020年幼升小、小升初、中高考已经渐渐临近,很多家长问小西在西安上小学、初中,参加中高考对落户时间都有什么要求,因为这关乎到孩子选择学校的问题,今年的政策目前尚未公布,所以小西整理了一下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先,通知申明:全市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幼儿园阶段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在各区县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的要求,面向社会自主招收年满3-5岁的幼儿。


2.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各区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招生时间安排,提前做好所辖区域各幼儿园入园需求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4.各区县教育局应指导幼儿园坚持招生安排、招生方案、招生情况“三公开”原则,长期设立招生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解答招生政策,接受报名预申请,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公平享有入园权利。


5.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新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小学阶段


免试就近,坚持公办学校为主体,做好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工作!


年满6周岁且8月31日(含)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


区县教育局应按以下规定在公办学校登记入学


1.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2.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集体户籍:由户籍所在地行政区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开发区新落户业主适龄子女:按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4.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此外,小西针对一些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孩子入学,但经常被忽视的问题帮助大家进行了重点解析。请各位面临幼升小的家长结合自身的情况,认真阅读。


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如何划分


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学区的划分,由区县教育局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和调整辖区内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范围与人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络化、全覆盖、无盲区、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


同一学区录取有先后顺序吗


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特别要说明的是,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实际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有啥要求


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参考2019年入学年龄),携带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要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符合西安义务教育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烈士、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子女等12大类人群)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家长和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


新落户西安人口子女怎样入学


新落户西安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属于家庭户籍的,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属于集体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行政区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确保所有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及时接受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咋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界定为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同时规定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要审核“四证”,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证分别是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西安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鄂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如何入学


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其中A类人才子女入学,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B、C类人才子女入学,可选择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


D类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


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如何入学


公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其中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另外,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西安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


义务教育怎样收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相关问答


1.住房已变更,孩子能正常入学吗?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孩子可以正常入学。分两种情况: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2.我才购买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


答: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孩子上学的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提前一年的原因是孩子就读牵涉到教师、教室及教材的配备,而孩子所需的教材学校一般提前半年就预订。


②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3.根据2019年的招生公告,2020年是民办学校入学也要求落户吗?


答:目前民办学校落户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高新区的招简通知中,已确定2019年西安市高新区的部分民办学校是要求学生有学位房及户口落户,其他区实际情况根据2020年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4.已分配或购买了新房子的拆迁户家庭,孩子如何正常入学?


应将户口迁入自己的产权证的实际居住地,持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


5.住房已拆迁,又没有重新购房的家庭,孩子可以正常上学吗,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孩子是可以正常上学的。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6.处在拆迁过渡期间的家庭,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的孩子能在暂住地附近正常入学吗?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可以正常入学,但孩子属于借读。拆迁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的,持户口本、拆迁材料、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暂住地所属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如该学校班级人数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有学额的指定的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7.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全家”具体指的是什么?


学生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


8.必须年满六周岁,且在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才能正常入学吗?可以晚一年入学吗?


《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几天都不可以,以孩子户口本本上登记的为准,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而且西安市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是不被允许的。


其中,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注意:每年政策可能有变化,以上信息参考2019年,一切请以2020年官方发布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