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疑案:43岁大叔与14岁少女的关系,能定义为“爱”吗?

一直以来,我写文章的初衷是想要温暖所有读者;


但是很抱歉,今天的内容有点沉重。


去年,“上市公司董事长性侵9岁女童案”,还没有开庭。


一则更为骇人的消息,又让无数网友愤怒不已:


自从南风窗的《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爆出后,围绕“鲍毓明性侵养女案”所展开的相关报道,很快便刷爆全网。



文内所讲述的内容,更是超出常人接受范围,也时刻刷新了大众的道德下限。


其中说到:


为了控制对方,他不但给李星星播放儿童色情影片,而且还编造出了一套洗脑言论:


“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你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你……”


还有更多让人看不下去的细节,这里不再赘述。



而针对这些控诉,知法、懂法又学法的鲍毓明,在媒体面前,采取了这样一套话术——


“我从来没有和李星星(受害人)以‘养父女’关系相处,我对李星星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是对方恩将仇报……”


这在许多人看来,是用来逃避法律责任的说辞。


因为在中国,与14周岁以上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证明对方是自愿的,是不以强奸罪论处的。


而鲍毓明第一次和李星星发生关系,就正是在她法律意义上的14周岁以后。


01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

根本不存在爱情


上述报道中鲍毓明对李星星的洗脑,就像是最典型的“房思琪式强暴”。


房思琪是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主人公。


台湾作家林奕含亲身写照,创作出了这本小说。


房思琪13岁时,她被补课老师李国华诱奸,从此开启了长达5年的非正常关系。


她强迫自己去爱上李国华,同时心理暗示对方也是爱自己的。


如果不这样做,她就活不下去。


在林奕含看来,这种遭遇,就像是被屠杀一样。


成年人以爱之名,利用懵懂的孩子发泄欲望,就算真的有爱的成分,也会给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没有爱情可言。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


02

以爱之名的未成年人性侵

究竟有多可怕?


影片故事,主要从48岁的詹妮弗讲起。


作为一名知名导演兼大学教授,她有一个订婚三年的恩爱男友,事业、感情全都安稳无虞。


然而,一通来自母亲的电话,却让她陷入回忆,拉扯出了一段尘封已久的晦暗往事。


13岁时,她曾在一篇自传体作文里记录了她和40多岁田径教练之间的性事。


母亲和男友都敏锐地觉察出了这段往事的不同寻常,他们对此提出疑议——


“那可是强奸啊!是违法的!”



可是在詹妮弗本人看来,这段往事根本无关紧要,只不过是一段不值一提的青涩初恋而已。


在母亲逼问下,詹妮弗不得不承认了故事的真实性,并就这段“初恋”展开追溯调查。


直到这时,她才恍然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欺骗了自己整整35年。


詹妮弗成长于一个七口之家,内心敏感且缺乏关爱。13岁的她结识了田径教练比尔,一个离婚男人。


他对詹妮弗表现友好,让她很快便卸下防备。


随后,他开始用歪理对她进行洗脑:


你父母跟你有代沟、并不理解你,但我理解你;


你已经长大了,不必事事都向父母禀报。


懵懂的詹妮弗,在他引导下,开始一步步地踏入深渊。


这让我想起了房思琪在被第一次性侵后,还向老师道歉,同时有种自己功课做不好的感觉。


同时,比尔还故意营造出了一种甜蜜的恋爱假象,让被诱奸的詹妮弗误以为自己正在经历一段浪漫的初恋。


而詹妮弗本人,也通过篡改记忆,本能地规避了这段伤害,合理化一切。


在记忆中,她当时是一个成熟的形象在谈一段很正常的恋爱。


而实际上,她当时只是一个瘦弱的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入侵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记忆里的13岁(上图),实际上的13岁(下图)


心理学上,这种做法名叫“心因性遗忘”,也叫“选择性遗忘”。


她不信任婚姻,即便与男友感情稳定,却始终无法走进婚姻。


她拒绝生养孩子,过着感情上自暴自弃的人生……


03.

被伤害的他们

为何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直到35年过去,詹妮弗才终于撕破谎言。


原来,她不是一个被爱的人,她只是一个性侵受害者。原来,她并不特别,只是比尔引诱的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个。


电影结尾,詹妮弗在亲友鼓励下,终于决定直面往事,与比尔对峙。


她当众质问比尔,你不是称呼我是你的小女友吗?


比尔毫不意外地否定了。


否认了两人的情侣关系,也否认了他们发生过关系,只说她不要乱造谣,当年的事情与他无关。


他用行动告诉詹妮弗:


成人与儿童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真爱”,若发生关系,也只是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


而直到此时,詹妮弗才真正看清了比尔下流无耻的丑恶嘴脸。



对儿童性侵受害者来说,直面内心痛苦,其实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


因为在一段不对等的关系当中,处于低位的人,会有很强烈的羞耻与恐惧。


同时,在对方权力和洗脑的双重夹击下,加上未普及的性教育,使得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辨别、反抗,只能默默承受。


所以,许多未成年人会在关系里欺骗自己,试图将这段关系合理化,将其称之为“爱”。


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他们根本无法面对这件事。


因为关于孩子们的任何事,我们一点也输不起。



千万不要给畸形的关系冠以爱之名,千万不要为禽兽行为多做辩解。


受害者选择了面对,选择了相信社会,这一次我们不能让她们失望啊!


令人难过的是,他们遭遇的这些,大多“从未提起”。不仅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打算永远沉默下去。


生活中,我们遇见了小偷会喊:抓贼。


遇见了校园霸凌会想要阻止;


唯独“遭遇性侵”的呼救声,我们很少听到。


没人说、听不见,就代表它未曾发生过吗?


显然不是。


中国人民大学曾对5800名中小学生,做过一起调查;


结果显示,平均七起性侵案中,才有一起被公之于众。



剩下的6个孩子,出于“害羞、恐惧、难过、无知”等各种原因,选择了沉默。



而那些逍遥法外的侵害者,则安心地寻找下一个目标。


有的家长说,我们左邻右舍都认识;


孩子也不乱跑,顶多串串门,安全得很。


然而事实是,儿童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占比高达66.25%。



“坏人”这两个字,真的不写在脸上;


你永远想不到平时朝夕相处的人,背地里有什么邪念。


恶魔不止在人间,恶魔还可能在你我的身边。



许多年来,我们社会一直是谈“性”色变的。


导致大部分孩子性教育启蒙,是一片空白。


直到侵害发生,家长崩溃地质问孩子:


“你怎么不早说!”


孩子才委屈地回答:“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澳洲有一个叫珍妮的女孩,同时拥有2500个人格。


一切原因,都来自她父亲多年对她不断的性侵。



年幼的她,不得不创造出多个人格;


有的人格去“替代”她,承受各种伤害;


有的人格则负责安慰自己,好好活下去。



直到珍妮长大,大学毕业,研究心理学;


她还是无法工作、无法恋爱、无法治愈自己。


“年少时彻骨的疼痛,是永恒存在的;


日日夜夜里想起,它未曾减弱丝毫。”


对于那些遭受侵害的孩子,每个劫后余生,都胆战心惊。


只要坏人一天没有被绳之以法,他们就一天无法安宁。


我们不能总是等到侵害发生,才去告诉孩子,什么是“侵害”;


不能非要看见别人不幸,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我想起了《素媛》中的一句话:


“最孤独的人最亲切,最难过的人笑得最灿烂。


这是因为,他们不想让其他人遭受同样的痛苦。”


可谁知道,在那笑脸之下,藏了多少委屈。


我们不能装作这一切没有发生,让侵害人逍遥法外。


而让受害者背负着无尽的苦楚,抑郁终生。



每个孩子,都是银河遗落在凡间的星星。


他们有多脆弱呢?



我们一恍神,就可能看不见他们了。


我们不能为了护住他们的天真,对他们含糊其辞;


而让他们缺乏保护自己“不被侵害”的意识。


我们也是从那个年纪走来的;


明白唯有簇拥在一起,才能照亮时代的未来。


身为孩子们的守护者,我们能做的,没有最多,只有更多。


因为关于孩子们的任何事,我们一点也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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