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进疆容易出疆难

我原本以为他只是那家青旅的员工。

那天中午,我跟朋友俩人拎着大包小包到了葡萄沟景区门口。来之前,上一家青旅认识的大姐姐说,在里面住的话,九点半之后进去得查门票,但老板来接就不需要了。

老王是在我们站在大太阳底下等了将近半小时才到的,2公里的路程,他愣是开了半小时。一见着我们便跑上来,抢过去行李,帮着拎上车。他一身晒得黢黑的皮肤,一张堪比王大陆的大嘴,一笑就露出几颗整整齐齐的大白牙,人爱搞怪、热情,却又难得的绅士。

我早就听闻,这家青旅的员工,没事儿就跑去村子里的水塘游泳,忙问道“听说你们这儿还可以游泳?”

他一脸诧异,看了看我“你怎么知道?”

“你们的忠实粉丝告诉我的,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当然可以,下午去的时候喊上你”

“好,对了,你有没有认识什么帅哥啊”,我痴迷于帅哥无法自拔,新疆这种盛产帅哥的地方自然更是不能放过。

他一本正经得说道,“有啊,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下至3岁小屁孩,上至80岁的老爷爷,任你挑选”

“行行行,没问题,只要长得帅,我来者不拒”

村子里那口水塘是从坎儿井里来的天山雪水,冰凉彻骨,每天换一次,水质极好。当地小孩放学后往往成群结伴在水边嬉笑打闹游泳。

但当天的水放得早,水位已经下降了,不适合游泳。老王便开他那辆破破烂烂的白色小车带着老霍、瘦瘦、记者和我,一共五个人,直奔葡萄沟深处山顶那个8米深的小水库。我们到的时候几个维族小男孩正玩得开心,水性一个比一个好,老远就能听到他们欢快的尖叫声。

见到我们来了,小朋友找来两个装满沙石的塑料瓶,“咚咚”两下,全给扔进水里了。小朋友望了望老王,俩人相视而笑,一前一后,扑通一声,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只有水波一圈圈往外荡漾开来。老王钻了几次水底,都没捞着,一个黑黑瘦瘦的小男孩儿随后也钻出水面,操着一口疆普话,略带得意得对老王喊道“握摸到了”,便用手指了指瓶子的具体位置。

老王仗着水性好,一会儿拉着刚会游的老霍去8米深的位置,自己个儿悠哉悠哉得在岸边欣赏着,剩老霍一个人在水中央,跌跌撞撞得游。一会儿又逼着瘦瘦取下泳圈,自己个儿埋在水里,练憋气。一会儿又是把坐在岸边的记者给拉到水里边,还没回过神来便把人家浇了个透心凉。我不会游泳,只能站在浅处泡泡水。本来就冷到刺骨的水,一直不动,更是冷得让人直打颤。冷了就爬上岸,像旁边一个个冻得瑟瑟发动的小男孩一样趴在石头上,好似锅贴。

水库旁边是大片大片的葡萄园,密密麻麻、颗颗饱满,人得从葡萄架下穿过,想吃,伸手摘就是。等到大家玩得兴尽、游到力尽,正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老王、老霍、瘦瘦一溜烟几个人消失在绿荫笼罩的葡萄架下。我一路跟着过去,只见老霍、瘦瘦俩人站在葡萄藤旁边,嘴里说着“那边那边,还有那个,那个大的,你摘那个”。凑近一看,嚯,感情这几个人跑这当小偷,摘人家的无花果。老王一边摘,一边说“你们小点儿声,别一会儿人家过来了”。老王拿着刚摘的果子,一个一个往外送,我拿着刚分到的赃物,衣服上擦擦就往嘴里送,一口咬下去,汁水饱满、味道清甜、皮薄肉厚,吃得我龇牙咧嘴,压着声音连连称赞“哇,好吃,这个真的好好吃,好甜啊”。

“这儿五花果甜着呢,好着呢”

几个人吃干抹净,扔下果皮,便跑上车,发动车子,急忙远离案发现场。

有天中午,我刚买了桶老坛酸菜当午餐,就听到外面在囔囔有没有人要一起出去吃午饭。我便赶紧扔下刚买的泡面,颠儿颠儿得凑上去说“我我我我,我要去”。这儿啥都好就是交通不便利,能蹭车我自然是最积极的。

一车人又浩浩荡荡开往市区,找了家小面馆。15元一份的拌面,满满一大盘子刚出锅的菜,面无限加,不怕你能吃,就怕你吃不下。老王告诉我们,葡萄沟里边有个小夜市,夜夜笙歌。我们几个除了老王,其它人都没见识过这么大的阵仗,吵着闹着要去,便约好晚上一起见识见识,大新疆的“能歌善舞”。

八点多到夜市,饭店的音乐还没有响。饭店搭在铁棚子底下,靠近大门的地方放着几张大圆桌子和维族特色桌床,只有两桌人在吃饭,全是叔叔阿姨辈的人。往里是18平米左右的舞池,那是专属顾客的,再往里是一个小小的舞台,放了音响设备,键盘和麦克风,每天晚上都有歌手和键盘手现场表演。歌舞区上方是旋转的彩灯,五光十色的。对比城里酒吧,这里的装修实在太简陋,当然也不够有品位。

等到九点多,灯光音响歌手都准备就绪,音乐声响,节奏欢快明亮,让人忍不住跟着音乐扭动起来。舞台中央早已站满了人,两位胖胖的维族阿姨,相互对跳,不停得变换步伐,你退我进,你进我退。一曲接一曲,时而双人对跳,时而跳双人舞,跳得人大汗淋漓,舒心畅意,一天的烦恼也随之烟消云散。

眼镜哥是我们从夜市“捡”来的,跟我们住同一个地方,看着台上的叔叔阿姨,我早就蠢蠢欲动,奈何四肢不协调,一直不敢上去。眼镜哥顶着小啤酒肚,早在上面扭了好几回,看我一直不动,愣是给拉上台去了。反正脸已经丢掉了,不怕再多丢点,索性就跟着音乐一起扭,管它是对是错,开心就好。音乐这东西本就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之中,只不过平时太拘谨,束手束脚,怕东怕西,到最后就变成了木头人。

人喝得多了,言行举止开始不受控制,眼镜哥和我聊天时,不停地得拍打着我的肩膀后背。老王,坐在我们对面,说道“兄弟,喝酒就喝酒,别动手动脚的”,我对老王笑了笑以示谢意。酒精让人打开心扉,放松警惕,三杯两盏下肚后,彼此就成好朋友了。

老王,两年前来新疆玩,北疆南疆跑了个遍,偏偏对中国第一大火炉吐鲁番情有独钟,后面又认识了老张(青旅老板),为了这份喜欢,每年都会来这儿待上1、2个月,今年也不例外。

不止老王,包括老霍和老张是情侣,爱上了这个地方,便留下来了。

瘦瘦,川妹子,和老霍是好朋友,去年因为家里有点事,不得不离开,今年好不容易等到时间空下来又急急得赶来,悠悠闲闲得住上一段时间。

记者,职业是记者,南疆玩了一圈,原本吐鲁番只是个临时休息点,临走那天人都到车站了,又舍不得,老王、老霍又开车把她给接了回来,一直嚷嚷着要走,谁知这一住就留了半个多月。

我临走前,心里一阵阵莫名的失落、不舍,我那群可爱的朋友们一直念叨着让我再多住两天,但心里明白,留下,我就成老王了。

我没问老王为什么一直来,但我想这里的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人一物都是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