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黃輝 自江蘇響水報道
沈愛東出現在記者面前的時候,45歲的他髮根銀白。距離那件讓他付出巨大代價的事整整過去兩個月了。
2020年2月27日,週四晚7點至9點,時任江蘇省響水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沈愛東,邀請因為開聯席會議誤餐的縣公檢法系統17人到單位食堂包間內聚餐,席間飲酒,等餐期間打牌,17人隨後都因此被處理,沈愛東被撤銷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降為一級主任科員。
正值抗疫期間,這則新聞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多年,早已深入人心,何況公安系統明令禁止工作日飲酒,在疫情嚴峻時刻本應在抗疫一線的這些人,為什麼還會有如此舉動?
截至記者發稿時,響水沒有一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沈愛東對記者講起這一成果,深以為自豪。而2月27日,全國疫情還處在高發期。正是他這種輕鬆樂觀的心理,為他犯下後面的錯誤埋下了伏筆。
先從聚餐前的會議說起。
沈愛東告訴記者:他履新近半年了,突如其來的疫情打破了正常工作節奏,所以在響水的疫情剛剛趨於平穩之際,他就急於想解決業務工作中的一些瓶頸。據公安局同事講,沈愛東謀劃的試點工作已經在進行中,初見成效。但他的安排傳達給人們一種急於求成的情緒。
因此,這次沈愛東非常主動組織了最初由檢察院發起的聯席會議。並且,特別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聯絡感情、解決分歧。會議也的確如他所希望的,討論熱烈,氣氛融洽。當被他邀請來的與會人員因此而錯過了晚餐時間後,安排一頓工作餐彷彿也就成了他必須的選擇,用他的話講“總要盡地主之誼”。但他此刻卻選擇性忽視了“同城不吃請”的規定。
如果僅僅是工作餐,可以就近安排,為什麼專門拉到一個有包間的地方,後來又臨時起意上了酒呢?
沈愛東事後回溯自己犯錯誤的節點時,這樣對記者說:自己沒有明確限定這只是一頓工作餐,先在第一道防線上失守;自己也知道1月26日,鹽城市公安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維穩期間戰時紀律的通知》,其中規定“嚴禁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飲酒”,但吃飯時上酒又犯了第二個錯誤。僅僅在幾天後,這場被專門安排到縣交警大隊食堂進行的聚餐,被舉報了。
縣交警大隊食堂位於326省道旁的南湖路。晚上7點左右這裡更是人跡罕至。記者拿到的2月27日菜單顯示,18人兩桌共計花費1308元,最貴的一道菜88元。
“吃什麼倒無所謂,主要有僥倖心理,覺得在自己單位食堂吃,應該是安全的吧。”同去的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未嘗不是沈愛東當時的心理。
在沈愛東看來,酒是可以用來維繫情感的,但他完全忽視了自己公安局長的身份,身為副縣長、縣公安局一把手,他的所作所為完全改變了這頓飯的性質。
在等待上菜前,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和另一人用紙牌玩起了當地流行的“摜蛋”。
疫情期間、公款聚餐、飲酒、打牌……這些要素都具備後,這頓飯的味道徹底變了。那麼,參與這次聚餐的人心裡在想些什麼,都是黨員幹部,規矩意識沒有嗎?對紀律的敬畏去哪了?
礙於情面。這是記者採訪其他聚餐人員時,被提及最多的原因。
與沈愛東一樣,同桌聚餐的縣法院院長徐祥、縣檢察院檢察長孟慶松都是2019年才從外地來響工作,三人分住幹部宿舍樓同一單元的二、三、四層,同在樓內食堂就餐,低頭不見抬頭見。也正是礙於這層關係,兩人沒有拒絕就餐。在沈愛東勸喝白酒時,兩人最初都堅決反對,但在沈的堅持下,兩人妥協到“不喝白酒喝點兒紅酒”。
當時在場的時任縣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汪登波向記者描述:自己在沈愛東準備給檢察長倒酒時,只是用胳膊肘撞了下檢察長,小聲嘀咕一句:喝酒不好吧,最好喝水,然後就沒有再堅持。
而同去的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中層幹部,都是“三長”的下級,他們幾乎都說,看到桌上放著酒,就覺得不妥、奇怪,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轉身離開,更不要說公開反對。
他們普遍秉持一種“領導提議喝酒的時候,你去掃領導的興,也太不合時宜了”“不可能去反對啊,自己儘量不喝就不錯了”的心態。甚至有受到輕處理的同志在接受採訪時坦陳:“就這麼個小圈子,又是人情社會,拒絕了領導,以後還怎麼做人。”
“對紀律缺乏敬畏,總覺得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心存僥倖,不僅沒有帶好隊伍反倒損害了隊伍形象。”沈愛東在組織對其公佈處理決定時,面對曾經的同事這樣剖析自己。
不知敬畏、違規聚餐、不好拒絕,最終只能換來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