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佈《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電網投資的通知》。根據《通知》,電網公司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降低實體經濟用能成本,認真落實國資委降本節支、提質增效,深化虧損企業治理的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公司上下要嚴格按照控投資要求,把增供擴銷、降本增效、保利潤放在重要位置,組織開展2020年投資計劃建議編制。
嚴控投資規模 虧損單位不新增投資
《通知》就嚴格控制電網投資,提出了三點要求:
以產定投,嚴控規模
文件提出,投資要與電價水平和盈利能力掛鉤,各單位要以淨利潤為核心,結合折舊、財政資金等自有資金,落實資產負債率控制要求,確保投資有效納入核價資產,不推高輸配電價,嚴格測算投資能力。
要堅持投資必須有效益,以產出定投入,以利潤定投資。嚴禁擅自擴大投資界面和超標準建設,嚴禁超過核價投資規模和範圍安棑投資,嚴禁過度追求高可靠性的“錦上添花”項目,杜絕低效無效投資,不得在投資計劃外安排輸變電資產租賃,
虧損單位不增新投資
虧損單位要以扭虧為首要任務,僅安排維持安全運行和供電服務急需的簡單再生產投入,原則上不再新開工項目。
先簽後建 規範投資管理
加強投資過程管控,完善合規性管理,嚴格開工條件審核,落實送售電等相關協議,做到先簽後建。
通知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