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流程-简析

何谓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就是司法机关对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民族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司法规裁判和规制的活动。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司法审判或者其他规制活动,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与制裁。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通过,1980年开始实施。其经历过三次修改,最新的一次修改是在2018年10月26日。根据其规定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大主体与三大阶段。


一、三大主体:侦查机关、审查机关、审判机关。其分别对应公安(监察委),检察院,法院。

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或者对属于检察机关自我侦查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将认为构成犯罪的案件进一步移送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检查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理,最终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三大阶段: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1、立案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的第一阶段是侦查机关的立案和侦查,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的标志和必经之路。

侦查机关对可能存在刑事犯罪的社会活动进行立案侦查,其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先是可以采取期限为24小时的传唤或者拘传的强制措施,其次是可以采取最长为37天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再次是经过检察院或法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般期限为两个月的逮捕(继续延长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在立案侦查阶段侦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确认犯罪事实的存在,和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的侧重点在于在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犯罪嫌疑人的到案状态。

2、审查起诉阶段

在经过立案侦查后,如侦查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具备相应的证据,侦察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为主办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一个全面的审查,不仅包括对案件的审查,还包括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其审查范围具体有下五点: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经过审查后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退回侦查机关或者自行补充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对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如认为是属于自诉案件则告知相关权利人进行刑事自诉。

3、审判阶段

在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案件进入刑事诉讼流程的第三个阶段——审判阶段。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即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即告终结的审判制度。

在一审阶段,除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控辩审三方到场进行庭审后,法院会在一审期限内做出一审判决或裁定。

第一次经过法院审判,如被告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口头或者书面提起上诉。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无论是被告人上诉还是检察院抗诉都必然导致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全面的审判后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在二审作出时该案件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的程序已经终结,被告人将承担二审法院所认定的结果。

如果被告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只能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引发再审程序。此外,导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情形还有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或者检察机关抗诉。


其简要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