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触法律红线,取保候审也是强制措施!

日前,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5月20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对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出取保候审决定,5月24日,李某某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属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予以逮捕。7月22日,承办检察官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报请检察长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目前,李某某已被腾冲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官以案释法,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相对于拘留、逮捕来说,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限制较小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应规定,如违反取保候审相应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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