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维国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白维国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白维国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 2016年,被告人白维国在担任汩罗 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期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用地、 申办福利企业、建厂项目办理手续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方面为汩罗 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汩罗衡联铜 材有限公司、龙新建等谋取利益, 单独或伙同其妻史玉蓉(另案处理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70万元 人民币、5万港元、十二生肖纪念 金册等物品。应以受贿罪追究白维 国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 证据,被告人白维国及其辩护人进 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 见,白维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 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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