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酒家合併 員工稱10年工齡被清零

閆先生稱,他今年54歲,在廣州市員村荔枝樓酒家負責後勤管理兼美工工作。2006年12月入職至今,因家中緣故休整過一年半後,他的工齡至今已有10年,每月工資3000多元。

今年3月23日,閆榮魁所在的荔枝樓酒家與東璟酒家合併,改名為“東璟荔枝樓酒家”,以荔枝樓為班底人馬。閆榮魁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更改了法人代表,還被經理要求重新籤勞動合同,工齡則從簽訂新勞動合同開始。不同意的員工,要麼走人,要麼找原公司“出糧”。

閆榮魁還稱,他起初入職籤的勞動合同只有一份,由公司經理保管。原個人檔案和勞動合同等資料因經理搬家而丟失,個人沒有保存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據。

“我也是荔枝樓酒家的老員工,並不存在工齡清零的事情。如果真的清零了,我也不想幹。”該酒樓經理周先生否認閆先生的說法。談及工資調整情況時,他表示來到東璟荔枝樓酒家後,用新的考核標準,職工工資都有所調整,根據個人能力、績效發放工資,如今,考核標準仍在修正。

廣東省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王曉南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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