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排查舊案新收穫 兩案“合併”巧執結

 當前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期,靈寶市人民法院在做好新收執行案件財產查控工作的同時,加大對陳年老案的排查工作,從而執結一大批案件。2020年2月28日,該院執行八組在對案件的排查中,執結了兩起跨度十年的老案。

    2020年2月20日,該院執行八組在對宋某與蔡某借款糾紛案進行排查時,發現被執行人蔡某賬戶中有現金20餘萬元。執行幹警遂立即對該賬戶進行凍結。但該案執行標的加上此間產生的利息等已達約36萬元,此次排查發現的財產並不能使得案件執結。於是執行幹警試著想辦法聯繫到被執行人蔡某。電話接通說明情況後,迎接執行幹警是一通抱怨與責問:“他的案件你們就給執行,那我的案件誰來幫我要錢,我是欠他(宋某)的錢,但他也欠我的錢,你們怎麼不幫我跟他要錢啊……”

    這一通搶白也弄得執行幹警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隨後,執行幹警等蔡某平靜些許,經一番詢問才知道,蔡某於2010年也申請執行了宋某,彼時因為未曾有網絡執行系統,兩人當時都沒有償還能力,也因為生意上的誤會未再來往,案件一擱就是十年,直到此次幹警們重新排查舊案才讓案情有了進展。緊接著,執行幹警又聯繫宋某,將情況說明並努力化解雙方的怨氣,最終雙方同意債務抵頂,兩案高達56餘萬元的執行標的在補足債務差距後,實際上以蔡某支付宋某15萬元的結果結束,至此,兩案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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