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決g4莫里斯的三分居然吹進攻犯規,你怎麼看?

舉報太監人人有責

剛剛結束的東決第4場比賽,最終憑藉詹姆斯44分的出色表現,騎士在主場以111:102戰勝凱爾特人,從而將大比分追至2:2,兩隊在都在各自的主場贏下了關鍵的勝利。

比賽已經結束了,但是話題卻爭議不斷,本場比賽裁判的哨子可以說是非常緊的,雙方的犯規次數都非常多。最具爭議的就是第三節莫里斯投籃打成3+1,但是裁判卻吹了莫里斯犯規,這個吹罰讓凱爾特人完全懵逼了。因為我們從比賽本身看上去,莫里斯當時正處於空位投籃的時候,樂福在撲的一瞬間,導致莫里斯失去平衡,從而有點伸腿的嫌疑。




筆者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查閱了部分資料,想了很久也沒有發現這個為什麼是進攻犯規,最後唯一找到了一點解釋,那就是莫里斯這次投籃觸犯了“米勒法則”。

什麼是米勒法則,具體來說是這樣的:

雷吉米勒法則是NBA聯盟針對進攻方投籃時“故意伸腿製造犯規”現象而制定的規則。由於NBA球星雷吉·米勒非常擅長故意伸腿製造犯規,因此被命名為:雷吉米勒法則。

所以通過法則我們可以看到裁判在莫里斯投籃的時候認定莫里斯伸腿這個動作是主觀意識操作的,也就是說唯有這一點才能解釋莫里斯吹進攻犯規算是合理。但是實際上這種吹罰也是極度缺乏依據的,為什麼這樣說呢,繼續看米勒發則的判罰標準:

“米勒踢”在射手中已經成為了一個習慣性的動作,聯盟想要去真正辨別犯規尺度則是一個難題,如果判罰不當,很可能會引發新的不良反應,正如假摔一樣,已經在聯盟中盛行了若干年,想要突然制止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球員在一瞬間發生身體接觸時,很難去進行界定,而當裁判以主觀意識開始評判時,那麼哨聲往往會把比賽吹的支離破碎,

所以吹這種犯規其實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爭議。因為你的依據判斷就是球員是否故意為之,現在球迷們看了比賽,回顧一下當時的情形。你會發現莫里斯在投籃上升的空間的時候,他的抬腿動作應該是沒有故意之嫌的,很簡單我們做做一個基本的假設,假如當時樂福沒有及時補防,那麼莫里斯的空位出手就應該是一個很簡單的進球,也就是說莫里斯處於絕對空位的情況是不可能做出那個伸腿的動作的。



說白了莫里斯這種投籃其實不像米勒當時那樣,米勒在90年代打比賽的時候,往往受到很大的防守,所以他在投籃的時候,起跳的瞬間有點故意起腳的動作,後來裁判認為是故意為了製造空間而伸腿,當時米勒因為這個原因還被吹了進攻犯規。反過來莫里斯這個動作其實更傾向於被侵犯圓柱體而失去自己的平衡,也就是說莫里斯更大可能是被動觸發的動作,所以這種判罰吹進攻犯規當然是會引起巨大爭議的。

對於凱爾特人來說這是一次極具傷害的吹罰。特別是當時如果莫里斯這個球成功打進3+1,那麼雙方的分差只有6分,這對於追分心切的綠軍來說無疑是一種很大的情緒調動,有可能改變比賽的走勢。另外莫里斯的犯規次數也不太可能到了5次,反過來樂福可能第四節那次犯規就是第6次,從而被罰下去。所以無論怎麼看,莫里斯提前5次犯規導致後面面對詹姆斯的突破的時候,明顯變得猶豫不敢上身體了。


實際上米勒法則有時候也會對進攻方相當不利,假設球員有這個習慣性抬腿的動作,那你怎麼判罰呢?所以怎麼吹才好,其實是需要裁判好好想清楚的,所以米勒法則的確立其實是並不能保障球員真的公平性。因為你無法確定到底真的是故意還是被動的造成所謂的伸腿,裁判的判罰就能引起很大的不滿,其中2006年韋德在總決賽當中無止境的被罰球(韋德突破就有點故意抬腳),讓諾維斯基的總冠軍夢直到2011年才實現。但是同樣的諾維斯基那種金雞獨立的投籃有時候也會被判定進攻犯規,所以這種習慣性動作是否一定適合“米勒法則”,誰知道呢?只能按裁判自己的角度去判罰了。

不過對於本場比賽的判罰,筆者覺得裁判有點緊,而且有部分哨子你人家都開始推反擊了,你再補吹,這又是幹嘛呢?後面為了追求平衡裁判開始找騎士這邊的哨子,比如科沃爾造的布朗進攻犯規反而吹了防守犯規。總的來說主場優勢確實很明顯,但是騎士今天贏還是他們打的更好,不過下半場我們看到了凱爾特人那種頑強,確實讓球迷們異常感動,他們不放棄的精神恰好告訴騎士,比賽遠沒有結束,布朗最後的一記爆扣似乎在向騎士宣戰:

走著瞧,回到主場,我們會打下來的……


洛杉磯科比布萊恩特

好多騎士球迷在給大家科普米勒法則,笑死我了,真的,解釋為什麼這球是進攻犯規。我只想說你可拉倒吧,這球進攻犯規那麼以後還是別投三分了,投三分也別伸腿,夾著褲襠投籃吧!真是籃球界的恥辱,明目張膽的偏袒,球迷還洗白,真的太噁心了!


米勒法則最關鍵的是故意伸長腿造犯規,我看到的是莫里斯投籃出手後,腿才伸出了那麼一點點,你說這要是故意造犯規那我沒話說,你和一個裝聾作啞的人辯解些什麼呢?莫里斯只能表示對不起,我的錯,夾著褲襠投籃我不會,回去練練,別輪我了!

這球很明顯就是一個防守犯規,樂福已經反應慢了,所以整個人撲了上來。當時球都已經出手了,怎麼可能是一個故意造犯規?我只見過掄臂大回環造犯規,這樣的還是頭一次見,而且還是在一個不以三分見長的內線球員身上。承認裁判是一個誤判很難,還是說害怕其他球迷拿著這個犯規不放?

很簡單,對於這樣的事情騎士球迷也是司空見慣,而且屢試不爽。為什麼這麼說,心虛啊!這兩年的總決賽,嘖嘖嘖,多麼明目張膽啊,全世界都知道聯盟為了什麼,我現在是發現了,落後的騎士不可怕,可怕的是零比二落後的騎士,自帶被動技能,第三場第四場回到主場必然洪福齊天,有貴人相助!


最後我還是勸各位,有錯就認,別在那裡扯一些有的沒的,一粉頂十黑,你就算噴,那麼也只是防民之口,只會引起更多的反感。我尊敬詹姆斯,但是聯盟的一些做法真的讓人很無語,天道好輪迴,蒼天繞過誰?!


我的體育你來說

個人認為,其實這個球確實是一個進攻犯規。

首先是莫里斯在三分線外接到傳球,準備空位出手,勒夫見狀馬上飛身撲過來蓋帽,勒夫雖然收了一下身體,但是莫里斯也沒有躲,最終勒夫的腳是勾到了莫里斯的腳,從而把莫里斯給帶到了。

當裁判哨響的時候,所有人都以為這是一個3+1的表現,但是裁判卻給了凱爾特人的進攻犯規,這對凱爾特人來講是在太傷了!

從回放的慢動作來看,這個球是勒夫主動上前碰到了莫里斯的腿,而不是莫里斯的多餘動作造成的勒夫的摔倒。可能裁判就是認為莫里斯的踢腿動作讓勒夫摔倒在地。

但是投籃有一個很小的額踢腿動作就是為了能夠很好地發力和保持在空中的身體平衡而已,這是絕大多數運動員的投籃習慣,從回放看得出來,莫里斯這個球不是故意要踢腿的。

而就算莫里斯喲輕微的踢腿,也是在正常範圍內的踢腿,或者說是裁判的觀看角度和鏡頭角度不一樣,所以才給了他的進攻犯規。不過說真的,勒夫這腿一勾,很容易給莫里斯造成受傷的風險。

不過後來裁判給凱爾特人找回了一個三分球的犯規,也算是換給了凱爾特人一個公道了。裁判也有失誤的時候,就不要再抱怨他們了,他們跟隨球員全場奔跑,也不容易。


紫醉金迷

這是整個晚上裁判“神級操作”之一,三個像是喝了假酒的裁判,在這個夜晚給雙方球員吹了一場“醉哨”,到頭來兩邊球員都被吹的雲裡霧裡。

東部決賽騎士對陣凱爾特人G4的比賽中,憑藉勒布朗詹姆斯的高效發揮,個人狂砍44分帶領球隊以111-102戰勝凱爾特人,把大比分扳成1-1平。


在比賽的第三節凱爾特人起勢的時候,樂福在撲防莫里斯的過程中,樂福的身體和莫里斯投籃後向外伸的腳撞在一起,三分球中,裁判哨響,莫里斯進攻犯規。

拆解來看,樂福沒有犯規,而莫里斯有犯規嫌疑,TNT的馬克傑克遜說吹進攻犯規沒毛病。但毫無疑問,這個判罰傷害了凱爾特人。實際上,根據“米勒法則”,像莫里斯被吹進攻犯規這個事上有過很多先例:庫裡,林書豪,哈登,米爾斯都因為投籃伸腿而被吹罰進攻犯規。



反過頭來,jr史密斯防守羅齊爾,羅齊爾三分出手,jr史密斯從一旁飛過來,連羅齊爾的汗毛都沒有碰到,jr三分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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