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山城區一年輕幼兒教師動歪腦筋鋌而走險,結果……

近日,山城區法院審結一起幼兒園教師詐騙罪案件,法院判決被告人章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被告人章某某系某幼兒園的一名年輕的幼兒教師,平日裡性格開朗,為人熱情,受到了幼兒和家長的一致喜愛,同時也因為工作上進,被幼兒園任命為兩個班級的主班老師,負責六十餘名孩子的日常照顧以及幼兒園一些事務性工作安排。但是,章某某內心並不滿足,她想趁著自己年輕多賺點錢,於是借了一些高息貸款和網絡貸款,開了一家小店,誰知經營不善,沒多長時間就關門倒閉了。由於微薄的薪水不足以償還每月高額的利息,於是章某某便動起了歪腦筋,想利用自己在幼兒園工作的條件,以及幼兒家長對自己的信任,用來“週轉”些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章某某認罪態度較好,其家屬代為全部退贓,並獲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根據案件事實、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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