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萬元 一年“滾”成800萬元

借款3萬元,被各種套路,一年後竟“滾”成800萬元!最近,各地頻頻曝出“套路貸”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近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規範民間借貸。多地公安機關開始嚴厲打擊“套路貸”,抓獲大量涉案人員,涉案金額從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套路貸”為何能屢屢成功“套路”?

◎多地嚴打“套路貸”

2016年8月初,在杭州做服裝生意的鄭女士因急需用錢,經中介介紹,向一“寄賣行”老闆借款3萬元,之後不斷“被違約”,被迫反覆借新債還舊債,一年後鄭女士3萬元借款竟“滾”成了800萬元。這是杭州公安機關偵破的一起典型“套路貸”案例。

所謂“套路貸”,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受害人簽訂不利於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種方式讓受害人違約,最終侵吞受害人財產。

近期,多地公安機關對“套路貸”展開嚴厲打擊。在浙江,僅杭州一地,就抓獲涉黑“套路貸”涉案人員300餘名;在山西,運城市公安局一次收網行動就打掉26家涉嫌“套路貸”的“車貸”“網貸”“信用貸”公司;在江蘇,南京、無錫公安相繼披露系列涉黑“套路貸”案,涉案金額從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

最近,四部門下發的《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了“套路貸”的危害,並明確規定,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

◎借新還舊層層加碼

——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製造虛假銀行流水。合同上寫明的借款數遠高於實際借款數,承諾只要按期還款,虛高部分不需要償還。在實際操作中,這部分虛高的費用確實會打到借款人的銀行卡上,為後期索取債務留下銀行流水憑證。只是這部分現金提取出來後,會被債主立即取回。

——“被違約”控制受害人,借新還舊層層加碼。與正規民間借貸不同,“套路貸”不喜歡貸款人提前或按時還貸。如果貸款人要提前或按時還貸,借貸公司會通過各種手段讓貸款人無法按時還貸。“被違約”後,之前在合同中埋下的各種套路就會啟用,如收取高額違約金、拖車費、誤工費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讓貸款人向關聯公司借新債還舊債,不斷推高貸款額度。

——軟硬兼施索要債務,藉助訴訟侵佔財產。在催討債務過程中,“套路貸”公司常會採取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如非法拘禁、跟蹤盯梢、滋擾親屬、強扣車輛等,有的甚至會以之前製造的假合同、假流水,通過訴訟、財產保全等司法手段侵佔受害人財產。

◎受害者舉證難維權難

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有關辦案人員介紹,這類案件公司主要負責人犯罪故意認定難,他們一般不會直接參與放貸後的暴力催收、敲詐勒索等行為;“套路貸”公司有合同在手,受害人卻是口說無憑;一些“套路貸”公司擅於使用軟暴力,非法拘禁等罪名認定難。

法律人士建議,司法機關應對“套路貸”罪名適用、定罪數額、共同犯罪認定、跨區域管轄等問題進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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