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漢族的地位有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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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要看和誰比?

要和元代蒙古人的制度比,滿清自然還算好的,至少不會殺死一個南人賠一頭毛驢。


首先,滿族人尤其是八旗,有著種種特殊的優待政策。

八旗不用工作,只要名義上當兵、當差,就有所謂的鐵桿莊稼,也就是國家免費發給的生活費。

旗人當兵是代代世襲的,不論天災人禍都能按時得收益,而且糧餉待遇高於漢人的綠營部隊,又不象綠營部隊那樣經常需要出去打仗。其實,清朝中後期,八旗兵根本就不能作戰,整天逛妓院嫖娼,茶樓喝茶,戲園子裡聽戲,等於國家白養著他們。

所謂的京城文化,有相當一部分就是這些八旗子弟玩出來的,比如養魚、養鳥、養狗、種花和鬥蟋蟀。反正有錢有閒,就將吃喝玩樂發揮到極致。

自然這些生活費還是漢人老百姓的血汗錢,這是標準的民族壓迫。

另外還有諸如做做官特權,司法特權,經濟特權等等。滿族的科舉考試錄取率遠遠高於其他民族,還有一些官職只招收滿族人。

滿族人犯罪,處罰比漢人輕得多。


其次,清代的種族隔絕政策。

種族隔絕並不是只在非洲才有,滿清也有。

清代各大城市都有滿城,裡面居住的是單一的滿族人,尤其還駐紮八旗兵駐守。

建立滿城的初衷是,希望滿族尤其是八旗和漢人隔絕開,不要受漢人太多影響,減少漢化程度。

遺憾的是,因滿族過於落後,絕大部分人很快漢化。很多滿族人和漢人雜居,滿城逐步失去了意義。

不過,在辛亥革命和太平天國運動中,滿城仍然是滿族的保護神,也是最難攻打的地方。


還有,清代的不通婚

很多人不知道,清代滿漢不允許通婚。

滿清初期,滿漢擅自通婚是重罪,可以殺頭。

即便是滿清皇族,最多是男人可以娶漢人女子為妾,但絕不能為妻。

到了乾隆時期,乾隆為了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孔子的後人以籠絡人心,還讓她先去認一個漢人的乾爹,以迂迴這個制度。

直到光緒時期1902年,才開放了通婚的限制。

直到今天,東北內蒙古的原八旗中一些曾有官職的大戶後裔,還有不少不願與漢族結親。在一些70歲以上的老人的觀念中,還在堅持“旗民不結親”、“滿漢不通婚”的傳統風俗。常常發生干預子孫與漢族結親的事例。


除了以上這些外,哈有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總之,漢人在清代就是二等公民,什麼都不如漢族人,連通婚都不行,但日子大體還是能過下去的。滿族有各種優待政策,但也保證漢人有口飯吃,也能通過科舉當官,也可以通過做生意發財,也有基本的司法保護。

這也就是滿清能維持200多年的原因,但民族的壓迫是客觀存在的。


薩沙

皇族(黃帶子)、宗室(紅帶子)、京師老滿洲、各地駐防滿洲、蒙古八旗、八旗漢軍 、漢人這是基本制度,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清朝的鄙視鏈



清朝前期對漢人相當殘忍,基本上豬狗不如,剃髮易服是最嚴重的,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都可以證明這點,但清中期,自順治以後,漢人地位有所提升,但還是不如滿人,到清中後期由於曾國藩,李鴻章等漢族大佬的出現,漢人地位已經相當高了。



相對於同樣是外族政權的元朝,清政府明顯要明智的多,採用的基本國策也是推行滿漢一體,促進民族同化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實行明朝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央實行六部制,即吏戶禮兵刑工,後來又設立了上書房,軍機處,地方依舊設立總督,巡撫,和州縣官等

第二,推行科舉制,以四書五經為考試內容,給了漢族知識分子進身之階,不分滿漢,都可以通過科舉考試來做官,同時,漢族地主階級還可以用錢來捐官取得官位,很大程度上緩和了民族矛盾。

第三,重用漢族知識分子,康熙時期為了籠絡漢族知識分子,開博學鴻儒科,重用了張廷玉,李光地,施琅,還有後期的曾國藩,李鴻章等漢人,大家可以看一下清朝官員滿漢席位:

國子監祭酒,滿漢各一從四品

欽天監 ,滿漢各一正五品

國史館,總裁滿漢各一正三品

三院 分為理藩院、都察院、翰林院 ,滿漢各一

這些只是部分機構,但從這些可以看出,在權力階層,滿漢的官員分佈基本一致

第四,滿漢通婚,順治時期,皇帝昭告天下,不管滿漢,皆為朕之子民,自此之後,無論滿漢欲成婚姻者,皆準之。清朝的皇帝為了拉攏漢大臣,也會把格格郡主嫁給漢人。

第五,滿漢異制,官制上,封疆大吏,總督,邊疆駐防的將軍都由滿人擔任,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補缺時,滿人優先於漢人,軍事制度上,八旗兵俸祿高於綠營兵,同樣的軍功,八旗兵賞賜也對於綠營兵,民政上,旗人大多住在內城,每月有月例銀子,漢人多住在外城



總體上講,漢人地位明顯低於滿人,清朝雖然嘴上說著滿漢一體,但民族歧視是很明顯的,而優越感十足的旗人對漢人的藐視也可想而知。


心學傳習社

其實,漢人在清朝地位還是非常高的,八旗看起來待遇好,其實非常苦。清朝很多看起來是壓迫的政策,其實也是為了保護漢族。比如,旗民不通婚,就是一個保護漢族的政策。

如果這些滿洲旗人地位再高,有黃帶子,職位再高,在內務府當官。也不能娶漢族民女為妻。這其實就避免了駐紮在全國各地的滿蒙漢八旗當中有些人利用權勢,到處強搶民女為妻為妾。

旗民不交產,其實也是保護漢族的政策,目的同樣是旗人無法通過權勢強賣漢人的房產田地。如果這些都放開的話,在八旗駐軍的地方,強搶民女為妾,強行低價購買民房田地的事情就會越演越烈。

另外,八旗其實不舒服,八旗就那麼幾十萬人口,從清朝入關一直到清朝後期,東北駐防八旗這種年年打仗的不說了,就是北京八旗軍在乾隆時期,就徵召打準葛爾汗國,打大小和卓,到緬甸,去尼泊爾。

出兵越南,攻擊大小金川等等,連年累戰,拿個3兩白銀軍餉很多嗎?八旗軍打仗,不用勞費普通百姓,自己帶幾匹馬運載武器和物資。清朝和明朝一樣,大批量徵召漢人農民不種地了,發動去打仗搞運輸,做後勤,就是善政了?

西北大起義,南方苗瑤起義大部分都是當地人認為,清朝事事,偏頗漢人,才造成的大起義。具體有興趣,各位可以自己看書,不方便寫出來。

說清朝漢族地位低,無非就是八旗軍有工資,但是,八旗軍在清朝200多年,擔負起從西藏,青海,新疆,外蒙,一直到外興安嶺的所有哨所保衛和巡邏。一直到,左宗棠出兵收復新疆,6萬清軍,還有金順帶領的2萬八旗軍。

八旗入關只有50萬人口,就是清朝滅亡的時候也只有150萬人口,就這麼一點人口,在整個清朝200多年,承擔起從西部一直到北部萬里邊疆地區的所有哨所巡邏任務,參加的戰爭上百次,將我國領土擴大一倍。

作為一個專業從軍,不準經商,不準買地,只能拿著3兩白銀世代從軍集團,如果這些事情都發動普通農民去做,帶來的痛苦更大,看看明朝就為了守衛一個九邊,養了幾十萬軍隊,每年發動幾百萬農民去修長城,運糧食,更加勞民傷財。

其實當時很多八旗子弟也很痛苦,大部分人都不願意長年累月輪換去邊疆戎邊,也想和漢族男性一樣做買賣,當地主,學手藝。可惜不行,他們只能當兵。


深度軍事

系統地說說

很多回答,其實對於清朝滿漢的關係有一定的誤會

其實清朝相對於漢族的,不是滿族,而是旗人

漢人也可能被抬旗,滿人也可能被出旗

而旗人的成分非常複雜

有老滿洲(建州本部和早期歸順的其它女真部落),新滿洲(達翰爾族、其它後來歸附的)、布特哈八旗(由黑龍江漁獵土著組成,也稱索倫),還有蒙古八旗、漢軍八旗(火器部隊為主)。

▼ 權臣年羹堯就是漢軍八旗出身

先了解一下八旗是個什麼樣的組織。八旗是一個等級嚴密、軍民一體的組織。說通俗點,其實八旗可以理解為一個具備一定獨立性的生產建設兵團。某種程度上,八旗系統可以算是當時中國的國中之國。八旗集軍事、民事、刑罰、生產於一體,掌旗內人事、財事於一身,八旗由國家財政和旗田養活,300旗丁為一牛錄,設牛錄額真。五牛錄一甲喇,設甲喇額真,五甲喇一固山,設固山額真。旗丁平時為民,戰時為兵。旗官平時管旗內民事,戰時則為軍官。統領平時負責旗內行政、司法,統籌生產、財政,戰時統兵。一旗出征,糧草、武器皆由旗內自行處理。八旗內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制度森然。這也為八旗最終能橫掃明朝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不管很多人願不願意承認,從軍事效率和軍事組織嚴密度來講,八旗制度是遠比明朝衛所、營兵和家丁體制先進的。很多人都認為明清易朝是野蠻戰勝了文明實在是偏頗。而事實上,明軍輸給清軍,更大程度上是一群農民輸給了職業軍人。

在地位上,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漢民。而滿洲八旗內,又有上三旗和下五旗之分。前者為清帝嫡系,清廷禁軍、皇帝親兵優先從上三旗中挑選。如能成為皇帝親衛,只要在紫禁城當差期間不違紀不出差錯,很大概率上會被清帝調去地方州縣培養幾年,如能做出成績為皇上賞識,那就是封疆拜閣的前途。後者隸屬於滿洲權貴,權貴旗主替皇上當差,旗丁替旗主當差,地位和前途比上三旗要低不少。

旗內還分旗主和旗奴,一日為奴,終身當差。這是滿洲獨有的文化。再富貴的旗奴,遇到窮旗主,也得小心伺候。清朝漢人一旦金榜題名、欽點翰林、下放州縣,往往會動著腦筋也要衣錦還鄉一次。而對於旗丁來講,衣錦還旗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實上到了清朝中葉起,有不少旗奴甚至包衣通過自身努力晉級,或調地方任實權官員,或入中央部閣任職,或手握兵權威風八面,而旗主則貧困潦倒的局面,加上清朝是降等襲爵。不少旗主甚至違反旗丁不得從事生產的禁令替漢族地主、士紳抬轎、做短工、為僕役。如見昔日自家旗奴衣錦還鄉,往往心裡不平,會要求旗奴替自己頂班,而旗奴雖為大員亦則不得違抗旗主之命。許多旗奴出身的官員寧願用銀兩擺平這事,或者乾脆在需要經過本旗時繞道而行。但也免不了旗主以紅白喜事、年節徵召之名,向手握重權貴為高官的旗奴勒索銀兩。就像電視劇鐵齒銅牙紀曉嵐裡面,貴為一等公的和珅,和金大牙掐架,得知金大牙名義上是自己正紅旗老主子後,也得跪,其中金大牙說了一句,就算老子當街要飯,你見到老子也得請安。

咸豐年間,有一位名叫愛新覺羅﹒炳成的八旗老名士(雖是覺羅,但因清朝世襲降等的襲爵制度,炳成其實已是庶民),與監察御史光稷甫是莫逆之交,經常出入於光宅。兩廣總督裕庚,與光稷甫是世交,偶爾也會登門拜訪。一日,光稷甫設酒宴款待二人,按漢族禮儀,自然是安排手握重權的裕庚坐於上席,庶民炳成坐在下位。吃飯時,炳成與裕庚一句話也沒說。吃完飯後,炳成忽然對裕庚說:“你今天失禮了,因為是在漢官家裡,我就不和你計較了。”裕庚連聲謝罪。

就算貴為東閣大學士、武英殿大學時、吏部尚書、軍機大臣並深為道光皇帝器重的松筠,窮旗主家裡辦百事,按規矩也得回去當差,當啥差呢?穿著素服,在破門口值班,一把槌,一面鼓,有賓客來弔唁,行至門口,就得擊鼓通知主人。最後也是道光皇帝得知後大怒,將松筠換旗才罷。

▼松筠

其實旗人相對漢民的特權,主要是司法層面的。

1、旗民有專屬法律管轄。其中最牛叉的是免死條令。順治十二年出臺條令:“凡滿洲、蒙古、漢軍官員軍民人等,除謀為叛逆、殺祖父母、父母、親伯叔、兄,及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外;凡犯死罪者,察其父祖並親伯叔、兄弟及其子孫陣亡者,準免死一次。本身出征負有重傷、軍前效力有據者,亦準免死一次”

2、旗民刑罰可以從輕。旗民犯罪,可以鞭責、枷號替正刑。笞、杖、徒、流、死並稱為五刑,自隋唐以來各朝通行,《大清律》也有相同規定。而旗人有犯,應處笞、杖、徒、流的,以鞭責、枷號代之,此所謂旗民“刑罰異制”。“凡滿洲、蒙古、漢軍旗人犯罪,笞仗各照數鞭責。充軍留遷,免發遣,分別枷號”,枷號又稱枷示,即在監外帶枷示眾,揭其所犯罪狀。具體枷號折抵法則是相當輕的,比如僅次於死刑的充軍,折抵枷號70至90日,甚至雜犯死罪者也可以枷號(真犯死罪者不可)。旗人犯笞杖罪,各照數鞭責;犯軍、流、徒罪免發遣,以枷號代之。笞、杖之刑,在執行上以板代之,並有折算方法,故稱“折責”。清初笞、杖所用板,即古代之訊杖,用竹或木做成,犯罪不承即用之,因此訊杖重,笞杖輕。旗人犯笞杖,以鞭代之。

▼ 清朝被枷號的旗人

另外如斬立決者可以減為斬候監,刺字不刺面而刺臂等等

3、旗民司法管轄特殊。

清朝州縣父母掌管一方民事、刑名,但僅針對於漢人而言。旗人犯罪,由其所屬

清律規定,若犯罪的雙方俱系旗人,不得由州縣審辦。八旗兵丁、閒散家人等,犯笞、杖罪者,該管章京即照例回堂完結,即旗人犯笞、杖輕罪,由其所在旗審理。雍正十三年規定:八旗案件,俱交刑部辦理,但“細事仍聽該旗完結”。即應得罪名在徒流以上者,方得送刑部審辦。康熙二十四年,先於江寧、杭州設理事廳官,翌年三月起,西安、荊州、鎮江、福州、廣州等八旗駐防之地也各設理事廳官一員。三十七年,因直隸巡撫于成龍題請,設立滿洲理事同知,駐保定,審理旗人鬥毆等案,後添設張家口同知、天津同知、通州通判分別審理。對於康熙時八旗駐防普遍設有理事同知一事,乾隆時人蕭奭說:“國制,凡旗人在外,不歸漢官統轄。與民人爭訟,則將軍督撫會理事同知庭鞫。八旗駐防之地皆有是(理事同知)官]。


金瑟祺安

題主是否認為清朝時期的漢人地位非常低?其實這是個誤區。由於清朝實行的是八旗制度,因此漢人地位的高低也是要分別看待的,總的來說要比元朝時期好很多,這也是清朝統治者比元朝統治者高明的一點。

清朝時期,為了統治佔絕對優勢的漢族,清朝統治者主要採取的是思想方面的改造,也就是我們說的剃髮易服(為了便於接受,髮式進行了修改),讓所有人看起來都一樣,這樣經過幾代人之後至少從外形上就很難分辨誰是漢人、誰是滿人了。

至於地位,則需要分別來看,主要分為旗人、官員、老百姓三類:

旗人

我們知道,清朝為了便於統治,分別設置了滿八旗、漢八旗、蒙八旗和其他八旗。而這些旗人的地位排列順序大致如下:滿八旗>蒙古八旗>漢八旗>其他民族八旗(其他民族有加入八旗的一般都編入漢八旗)。不過在旗人裡面又有抬旗一說,比如說皇帝看一個漢人比較順眼,一高興就會把這個漢人從漢八旗提升進滿八旗,不過抬旗好像只聽說過從漢八旗抬入滿八旗,沒聽說過被抬入蒙八旗。(當然,想要抬旗必須皇帝同意才行)。

官員

如果一個漢人當了官,那這個地位又不一樣了。在官員當中,各民族的地位通常是這樣的:滿洲貴族>漢人士族>蒙古貴族>其他各種民族。雖然漢人士族的地位沒有蒙古貴族高,但在朝廷裡面,漢人官員還是很多的,而蒙古官員則相對較少,即使是蒙古貴族想要當官也比較不容易。再有一點,而且漢人官員也有不少被封爵的,而蒙古貴族的地位則主要靠繼承,很少被封爵。這也可以理解為漢人的文明程度相較於蒙古還是要領先很多的,因此滿人為了統治更願意使用漢族官員。

老百姓

到了老百姓當中,各族地位還是不一樣。通常是這樣的:漢人=滿人>蒙古人>其他民族。滿人之中也並非所有人都是旗人,只有滿洲旗人才享受著一些特權,那些非旗人的地位也不是很高,基本和漢人的地位一樣。至於蒙古平民那更是和漢人沒法比,雖說滿蒙一家,可那是針對蒙古貴族而言的,蒙古老百姓可沒有那麼好的待遇,有人聽說過蒙古老百姓憑能力當官的嗎?沒有吧。而其他民族就更不用說了,地位更低。


香茗史館

中國歷史存在兩個由少數民族統治中原的大一統王朝,元朝和清朝。相比元朝,清朝對漢族的政策有了明顯的進步,但滿族作為統治者,地位必然要高於被統治者,由於滿族在人口、經濟、文化相比漢族,均不佔優勢,為鞏固政權,滿族必然要在拉攏與排斥中尋找一個平衡點。

清朝統治者為避免滿漢矛盾,實行“旗民分治”的政策,但在各種規定中,均是旗人高於民人。官制上,漢員班列皆在滿員班列之下,為保證滿族貴族的統治地位,清朝特設“官缺”制度:

所有官職崗位分為滿官缺、蒙古官缺、漢軍官缺、漢官缺四種,不同官缺只能由本族人出任或補授。

其中滿官缺對於漢官缺,且都是要害部門的重要職務,漢缺都是次要職位,嚴禁漢人補滿缺,但滿人可以補漢缺。比如:

京城內外文武要缺,滿人多於漢人;地方上,總督一級多由滿人擔任,知府、知州、知縣則多由漢人擔任。而邊疆大吏如駐防將軍、副都統、參贊大臣、辦事大臣,則由滿人專任。

特定時期的圈地令、剃髮易服。圈地令下,滿族貴族霸佔漢人土地,實行“投允”政策,強迫漢族農民投充成為滿族貴族的“包衣”;剃髮易服眾所周知:

“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滿洲式樣,男人不許穿大領大袖,戴絨帽,務要束腰;女人不許梳頭、纏腳”

清朝統治者把剃髮易服作為是否歸順清朝的標準,這一舉措曾激起江南漢族的反抗。


五味社

清朝清朝是一個少數民族政權,滿漢之間的差別肯定是存在的,特別是清初,滿人對漢人的壓迫其實還是比較嚴重的。但相較於中國歷史上其他少數民族政權而言,滿清對漢族相對還是比較好的,這有幾個原因。首先,滿清的政權不是從明政權直接得來的,名亡於李自成的農民起義,滿清通過打敗起義軍,獲得政權。在滿清獲得政權的過程中,真正出大力的,並不是滿清軍隊,而是歸附於清的幾個漢族藩王,可以說在滿清統一中國的過程中,漢族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很多漢族功臣不可能不給他較高的地位。這也使得漢族的地位不可能太低。到了清中後期,隨著八旗子弟的渙散,真正支撐滿清政府的,其實是漢族官僚和綠營軍,滿清已漸漸依賴漢族,所以漢族能獲得較高的地位。在文化上上,清逐漸漢化,很多滿人甚至自己都不會滿語,這樣他們在文化上也很難去歧視漢人。加之兩族的通婚,很多滿族貴族,甚至是皇帝,都或多或少有些漢族血統,所以清漢族的地位還是相對較高的。當然,漢族畢竟是被統治者,地位上比滿人還是有差距。重要的崗位上還是以滿族人為主。太平天國以後,為了鎮壓農民起義軍,不得不讓漢人掌握重要的軍政大權,間接上也導致了滿族政權的垮臺。


蝣之羽

提到這個問題!也說兩句吧。

本人也算是是一個歷史愛好者,畢竟讀史使人明智,忘記歷史等於忘記了過去!大學期間雖然不是學歷史,但學習之餘也發燒友的看了一些書籍。

整個清朝的統治是已滿族為核心,和蒙古族為盟友的,滿蒙八旗是最高統治階級,算是核心骨幹,漢軍八旗算是普通成員,綠營基本算外圍成員,整個國家殘留這強烈奴隸制痕跡,所有的漢人都是滿人的奴隸。只要是滿族人,都是有特權的。對比滿漢的差別:

  1. 滿人一出生都會被政府財政養起來,每月都有固定銀糧,不必繳納賦稅,不必從事勞役,所以滿人基本不必為生活所擾,有錢有閒,於是打獵、熬鷹、玩鳥、鬥蟋蟀,各種吃喝玩樂,形成典型的制度化的食利階級。整個滿族基本是被漢人勞動成果養起來的。

  2. 官員體系也嚴重傾向滿人。蠻族人稍微有點特長才幹都可以被徵召為官員,受到重用,不一定需要參與科舉。並且中央的各個部門的主官、地方總督必然會是滿人,漢人只能是副手。

  3. 在文化上對漢族的文化高壓閹割。漢族千年來的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的傳統被“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屠殺政策下,改成了遊牧民族特徵明顯的非常難看金錢老鼠辮。僅僅因為髮型問題就可以對漢人進行肉體消滅。廣開文字獄,漢族多元化的文化和書籍被毀滅性的滅絕。造成文化斷層。

  4. 從前期順治動不動就想統治不下去就回後金,到八國聯軍入北京時,大批老百姓成為了帶路黨,側面反映出滿漢之間的隔閡,以及漢人長期被壓迫對滿人統治的不認同和冷漠。

總之,漢人只是清朝的被統治和底層,處於排擠和剝削壓迫狀態。

華墨show

因為入關的滿人迅速漢化,相比漢人他們更瞧不起自己在關外的老鄉。滿人甚至還在乾隆皇帝的宴會上情不自禁的朗誦“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的詩歌。清朝的基層幹部幾乎都是漢人,漢人中高層大員不僅有不少德高望重的文官,還有手握重兵的將軍。更重要的是皇帝以及達官貴人的老師是漢人,信仰的文聖、武聖也是漢人。雖然說漢人地位不可能比滿人高。但要說清朝的漢人百姓比當今的漢人百姓地位還高,還說的過去。


我心與明月

清朝是漢化比較徹底的少數民族政權。自皇太及始,為了南下進佔中原,滿族就極力拉攏漢族投降者,著名的三蕃就是最早的明軍叛將,投清後先後被封王。

清軍入關後極力宣傳所謂的滿漢一家,在朝庭的官職上實行雙首長制,如六部尚書分設滿漢尚書,但實權掌握在滿人尚書手中。在這種口號之下,卻是漢民的斑斑血淚。清王朝奪得天下後,就開始跑馬圈地,掠奪漢族民眾的田地,反抗者被殺死,大量失地漢人淪為滿族人的奴才。

同時,為了摧毀漢族人民的反抗意識,推行剃髮易服,改變漢人蓄髮的民族傳統和服飾。面對漢族人民的反抗,實行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屠殺政策。所有反抗者基本被屠殺掉。

為了防止滿人被漢化,清朝還規定滿漢不得通婚。在各地修建滿城,滿人實行集中居住,即可就近監視和防止漢人反抗,又可防止滿人與漢人雜居後被漢化。

雖然漢族的地位很低,清王朝對漢人也有許多的限制和提防,但相對清朝對蒙古族實行的減丁政策,對藏族的愚民政策,漢族在清代的地位(除滿族外)還是略高於其他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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