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賣官鬻爵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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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官鬻爵很多朝代都有,清朝的賣官鬻爵到底到什麼程度呢?有時登峰造極,官場上超過一半以上的官員都是“買來”的。

古代的賣官鬻爵還有個“好聽”的稱呼——捐納。像秦漢時,為了龐大的軍費開支,當時明目張膽的對百姓叫賣官職。

清朝時,賣官也很常見,像乾隆時,就曾以白米20石可捐一個縣丞的“買賣記錄”。

晚清時,賣官鬻爵的程度更嚴重,有資料統計,有時朝廷裡60%的官員都是買來的。像有資料記載,光緒皇帝時,一個叫玉崑的木材商人,“以入資助園工,得道員,忽授四川鹽茶道”。

四川鹽查道是個肥差,可當光緒召見他時,他竟然只會寫自己的名字!簡直是文盲一個。

當時宮中還有妃子賣官的,誰呢?就是珍妃!

我們看看她的“事蹟”:

當年她以四萬金的價格將“上海道”這個職務賣給了一個文盲大款魯伯陽,四萬金(大約相當於現在的800萬元),可惜這事東窗事發,魯富翁錢打了水漂,以候補道發往直隸,交給李鴻章差遣委用。

而珍妃因為這件事也被慈禧狠狠處罰了一頓,據記載,是降為貴人,而且是脫了衣物在宮女太監面前被打屁股。

這可是對妃子最最大的羞辱。


宮殿君


在古代,比較讓人熟知的一個當官途徑就是通過科舉考試,但這種當官途徑不是那麼容易,就是不好考。而除了這個比較難的當官途徑之外,還有一條捷徑,就是“捐納”,也就是拿錢去買官做。

清朝的捐納制度

所謂捐納,就是給百姓一個“好走”的做官之路,讓民眾通過向國家捐納財物,來換取爵位官職,科舉考試不好考,拿錢買就相對來說比較容易了,一手交錢,一手交“官”,皆大歡喜。


我國古代的“捐納”制度,不是清朝獨有的,比如我國曆史上的秦、漢、唐等朝代都有著這種現象,只不過,捐納制度在清朝時,成了官方認證下的很重要的制度,與科舉制度共存,而且是互補的關係。

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

清朝時期的“買官”現象可以說是十分普遍了,政府官職買賣跟逛超市一樣,官職明碼標價,只要有錢,就能做官。而且在清朝,不僅僅可以拿錢買官,還可以買國子監的監生,就跟現在的大學差不多的性質,買這個監生,就相當於是拿錢買了個高等文憑。



清朝捐官的發展和影響

捐納制度在清朝,屬於是官方認證的系統的當官途徑,而之所以有這種捐官的制度,還是因為當時的政府想通過這種方式籌錢,通過這種“賣官”的方式,籌措資金充國庫 ,但是這種買官,也不是什麼官都能買的,比較重要的官職都不會賣,賣什麼官職,賣的官職怎麼定價,都是有著政府管控的。


而這種捐官,雖然能夠使得政府得到一大筆財政收入,但帶來的問題也是很嚴重的,就如雍正帝時期來說吧,在雍正帝年間,曾組織了一次考核,考核對象就是那些已經用錢買了官,但還沒上任的人,考核結果是什麼樣呢?

就是一萬多考生裡,及格的人很少,甚至有大半的人是交白卷,這就比較尷尬了,當然,也跟考試題目有關,古代的考試題,要是沒點真水平,還真不會答。

當然,對於買官的人,也不能說文化水平不高就當不好官了,如清朝的李衛,雖然通過捐官而開始的仕途,但李衛的能力還是很強的。

而捐納制度最嚴重的後果,不是買官的人的文化水平,而且引發的貪腐現象,官員腐敗,貪汙嚴重,這主要還是因為買官的人花大價錢買了個官,但他想著當上官之後,利用職務之便,把損失的錢再撈回來,在這樣的情況下,吏治腐敗就不可收拾了。


說與山鬼聽


能買到正兒八經上班領工資的官。


碧螺茶


童叟無欺,明碼實價,但條件是要有科舉文憑。所以光有文憑不行還得有經濟和勢為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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