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百年变迁

警察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职业之一,只有176年的历史。警察一词最早源出于古希腊,表示“秩序”、“社会和平”的意思。现代意义上的职业警察始于欧洲,比较公认的最早的职业警察是英国人罗伯特·比尔于1829年创立的伦敦大都市警察。

中国人最早见识到近代警察的形象是在清朝末期的租界内。1898年戊戌变法时,湖南巡抚陈宝箴等人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设立了湖南保卫局,这应该是中国警察的前身,首开中国近代警察史的先河。但由于维新失败,三个月后,湖南保卫局便遭裁撤。1905年10月8日,慈禧照准,下令设立巡警部,从而统一了全国的警察机构,产生了中国最早的中央警察机关。巡警部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务、警学5个司,成为全国警察事务的最高指挥和监督机关。这标志着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正式确立,至今整整100多年了。

1914年,北洋政府在北京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武装警察队伍“保安警察大队”。到了民国时期,警察机构设置更加齐全,警种也比较丰富,除了治安巡警外,还有刑事警察、外事警察、司法警察、消防警察、盐务警察、矿业渔业及森林警察、铁路警察、交通及航空警察等专业警察。1929年,上海警察局还招收了一批女警察,这是中国最早的女警察。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命名为“人民警察”,这是世界上唯一被冠以“人民”之称的警察队伍。

中国警察的百年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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