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签劳动合同,合同写工资不低于¥1510。实际工资¥8000,可拒签吗?

彬124920507

曾经有朋友问我,看起来实际到手的都一样是¥8000,还省了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的几百元及个税,何乐而不为?合同怎么签有什么所谓?

首先,我们知道有的单位工资构成有多个部分,我们需要根据合同的全部内容来分析,比如说一些销售岗位,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xxx,绩效奖金¥xxx、补贴¥xxx,项目提成¥xxx等等的组合。这样下来基本工资自然比实际到手工资要少得多。

另外,我们和大家简单算一笔账,这样能更清晰的明白企业这样做在成本上的差异,从而理解并找到企业这么做的原因:

相信题者所说合同上签的¥1510已是其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该城市社保最低购买标准。以这个基数计算,企业除每月支付的工资之外,还需要上缴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如下黄色本分的费用,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如果企业正规则还应有住房公积金合计¥478.5元;而按实际应发工资¥8000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其他费用则高达¥2535.2,是合同额的5.3倍。

如图示:

如果公司只有一项工资组成,那么由此可见,公司的这项合同要求意图明显。另外,就是与合同上基本工资相关的支付也相应的大打折扣,包括什么加班工资、假期折算等等。就算企业违反劳动法不合理与个人解除合同,所需要赔付的补偿金也将会按合同金额标准进行计算。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差距直接就是¥8000与¥1510的差距,足足5.3倍。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就业实际上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我们不认同企业的这样做的,但也不能说企业的这项要求就一定是剥削员工,因为每个企业的对用工标准都有一套自己的游戏规则。如果个人不能接受,那就坦坦然然的换一家,不需要拖泥带水,你说呢?


无忧精英网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会比实际发放的低。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相对而言处于弱势,要想得到工作,只有违背本意硬着头皮签。

对绝大部分企业而言,即便劳动者签了这份合同,实际工资还是会按照事先承诺的标准支付。那也许有人会问,何必多此一举呢?单位选择这样做,一般是基于以下3点考虑:



一是不足额缴存社保及公积金,只按照合同上载明的金额申报缴费基数;

二是美其名曰合理避税(实质上是偷税漏税),这本不是用人单位的好心之举,单位是为了少缴社保及公积金,将工资基数人为做少了,个税自然就降下来了,相当于顺水人情;

三是涉及与月平均工资挂钩的项目计算时,单位可以少支付费用,例如补偿金、加班费及未休完的年休假应折算的费用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能证明实际工资收入中有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那在仲裁或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按照合同载明的金额计算,毕竟凡事要讲证据。

比如某员工实际月收入是8000元,但合同上只写3000元,这在涉及上述费用计算时,就会吃大亏。如果你不幸也签了类似这样的劳动合同,不妨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收集自己实际工资额的证据:

工资代发银行打印流水

有的用人单位图省事,虽然合同约定的工资比实际收入低,但员工的全额收入还是通过银行代发的。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需要证明实际工资收入时,就直接到银行将工资流水打出来。银行的工资流水是很有说服力的。

不过有些用人单位做的比较细,银行卡只发放合同约定的工资,剩余部分通过现金发放,并由财务做内账处理。这种情况下直接打银行流水也不能体现实际收入。



妥善保存每月工资条

这些工资条保存最近12个月的就可以了。也许单拿这项材料说服力不是很大,但如果能与其它材料相互印证,万一发生争议,对劳动者而言还是很有帮助的。

现金签字时拍张照

如果条件允许,以现金支付的工资在领取签字后用手机拍个照。一般情况下发现金是财务负责,你拍照他们也不会制止。不过最好稍微隐蔽、自然些,免得他人有想法。万一被问为啥拍照,你就说老婆管得严,总怀疑每月工资没上交够,拍个照片好回去交差。

如果单位在这方面管得比较严,明确指出不允许拍照,那最好还是不拍。否则你可能会因此被穿小鞋,或者会受到直接处罚。



买房开具收入证明

如果以上几招都因种种原因不好使,还有一招就是用好买房的收入证明。一般情况下,对于员工买房要求开收入证明,单位是不会拒绝的。你如果正好要买房,收入证明就多开一份保存着。

收入证明上一般不会只写合同上载明的金额,因为写低了贷款可能会批不下来。如果单位不按照实际收入给你开证明,你就以工资写低了贷款办不下来为理由要求单位按实际收入开,这种情况单位一般会同意的。

曾经司法上就有过案例,员工提供买房时开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证据,法院是予以采纳的。这个判例也提醒用人单位,员工买房的收入证明最好不要虚开,按实际收入出具就行了。

有人也许会问,我不买房怎么开收入证明?傻了,人固然要讲诚信,但也不能太实诚了。这是单位过错在先,你通过点手段保护自己利益,有什么愧疚的。

不管将来用不用得上,未雨绸缪准没错。万一哪天需要时再临时收集证据,估计就没有那么顺畅了。用人单位在员工利益问题上也不要算得太死,尽量双方协商一致,减少劳动争议事件发生。


闲聊职场

这种玩小心机的公司要当心!

1、合同上写1510元,其实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都是这样,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一来呢,成功躲避了税收,但是你要知道,当以后公司发展壮大了需要融资或者需要上市的时候,是会有专门的机构来调查的,到时候在这种地方做手脚一般被查不来,会很大程度影响融资和上市,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


一个公司为了眼前的小利益而目光短浅,宁愿冒着未来巨大的风险也要这么做,给自己挖坑,这样的公司不应该当心一点么?


2、合同上写1510元,实际发8000,那么到时候工资条上应该写的是底薪1510元,奖金6490元之类的,总之底薪上填的就是1510元。


很多人说,最后发的是8000元就够了,管公司怎么发。没错,如果只是看眼前的,的确没有多大区别。


但是一旦你跟公司闹了纠纷,比如公司强行辞退你的时候,你需要赔偿的时候,你拿出合同寻求法律保护你的时候,法律看到的是你的工资只有1510,就算给你赔偿,也是按照这个工资来赔你,并不会以8000那个数字来计算。


所以你知道了吧,公司主要是考虑到这一点,公司发展起来之后人事变动在所难免,他只是提前挖好了坑,等着你跳。


也许还有其他心机,但单凭这两点,大家就要当心了吧!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欢迎关注「职场黑马训练营」,职场人的聚集地,老司机助你成为职场黑马!


职场黑马帮

拒签之前,先要搞明白你的8000元/月,是固定工资还是浮动工资。

如果是固定工资,你可以直接拒签!

如果是浮动工资,如是计件工资,你可以要求写明计件单价或者注明计件单件管理办法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是绩效工资,不管是目标工资、或者考核指标工资,你都可以要求注明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文件。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直接拒签,是属于很鲁莽的行为。

如果是问清情况,你不认同计薪方式,你可以不要这份工作。

扣除以上情况,企业为了你个人的8000元工资而剩下的345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冒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

记住,从今年开始,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局征收以后,企业就变了,一种变是企业的薪酬水平会变;而是员工的申报行为会变,即年收入达到12万以上的,必须自行在税局自主申报一遍。当大家都不再偷税漏税的时候,这个平衡会怎么变?

是企业降低工资水平?好像不太现实?

是员工增强纳税意识?这个毫无疑问!

你怎么看以后,企业的薪资变动?

来,大家一起来讨论讨论!


财神刀

现实中好多企业在签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报酬这一项中,故意把约定工资写很低,如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政策,或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单位这样写目的是逃避法律责任,以最低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戓者员工依法辞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这个时候只按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给予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这样做还有一个目地是用最低工资做加班基数,而不是用员工正常时间所得工资作加班基数.

现实中劳动者是弱者,在签定劳动合同中无法与强势的用人单位做到公平协商,心里知道不公平,但也没办法,不得不签这样的合同,

如果员工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实际工资却高于合同中的工资,这种事情很常见,也很多,如单位以工资条书面形式重新约定了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包括当地最低工资,各种工资补贴,岗位工资补贴等,这种情况视为用人单位和员工变更了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单位不得随便降低工资条约定的基本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其降低工资的法律责任.

那么加班基数是按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还是按变更后的工资条约定的工资呢,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给出了答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实际工资高于合同工资,这种情况视为双方变更了劳动合同工资内容,加班费基数按实际工资做为加班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法规,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真正的和员工公平协商,工资的约定也应是明确,不能写什么最低工资,,或不低于当地工资,这种模棱两可的工资内容,


学天真

很荣幸能够探讨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信息技术的发达,我们每天所能够了解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我们也就对自身工作的行业环境、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有更多的了解和对比。因此,我们懂得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下现在的企业那些惯用的套路。

一、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通过企业面试环节以后,开始进入企业工作,首先要与企业签合同,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通常10个人有9个都会有很无奈的情节,通常企业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模板合同,不会为哪一个劳动者随意更改条款,合同的框架基本都是比较合法合规的,但是合同内的详细条款基本都是规避甲方责任的,比如:乙方自愿放弃······的字句,甚至有些合同的个别条款内容是空白的让劳动者先签字,真的是让劳动者很无奈的,要么闭着眼签,要么不签走人,反正合同不会轻易的变更条款;

虽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一个契约一个保障,但是更多的时候劳动者所面临的却是不成文的规定和行业规则,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谈判的筹码,更多的只能是随波逐流的接受,因为,这种套路早已被众多企业所运用实行!

二、薪酬待遇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期间,通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的月薪被拆分成很多项,比如说:劳动者与企业签合同时约定的月薪是税前7000元,工资单上会这样体现:(基本工资:3000,岗位工资:1200,工龄补助:200,加班费:800,餐费补助:400,全勤奖:200,奖金:1200)等等,扣减和代扣部分就不逐一列举,基本都是固定的那几项;

薪资被拆分成很多项来构成劳动者的月薪,很好理解,其一、社保的基数小了,企业所承担的那一部分费用也会随之减少;其二、劳动者很多的福利都已经包含到工资里,然而工资的结构里是有可变化的版块,如果真的加班如何计算呢?奖金数额的依据是什么?100元和1000元都叫奖金,如果变成了工资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叫什么?说的直白点,企业在变相的榨取劳动力;其三、如果劳动者与企业一旦发生了纠纷,无论是补偿还是赔偿,都是按照实发工资的年内月平均值作为基数的,而且工资被拆分以后,劳动者许多权益是不太容易争取到的,比如说加班费等;很多企业目前都有这个套路!

总结:作为劳动者,既然无法改变规则玩法,就要有自己的“一本账”,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用工企业,提高综合实力,增加创收才能走向强大。

向劳动者致敬,向良心企业致敬!

爆米花时代 2018-01-24


爆米花时代

做为企业主,简单说2句,在高收入行业特别是lT行业,这是个普遍现象甚至是潜规则,但要注意,合同工资和报税工资又是2个概念,举例如下:

如果给你工资15000,和你签个5000的合同,如果按照合同工资5000交个税,那你一定很乐意签这样的合同(少交1千多个税),但一般公司不会这么避税,很复杂且有风险,所以你实际还按15000在交个税。

那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实际企业给你交5险一金,虽然是可以按照报的基数去交,但其中3险实际是要按照合同工资为基数的,如果员工仲裁企业必败,而且这是企业一个很大的用人成本,对员工而言,5险基数高就是交的福利多了,到手现金变少

真遇到需要仲裁的时候,仲裁科会根据工资流水(注意,如果通过操作避了个税,工资流水就不对了,此时就是先举报而非仲裁了)来处理企业拖欠工资,所以不用太害怕,仲裁时企业实际弱势的(国企央企不算)

劳动合同是个双向选择,你可以拒绝这类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的合同,企业也可以拒绝你,这是个双向选择


敢于承认的小白

看了好多回答,大部分都说公司想偷税什么的,其实都是没算账的。

我不是财务也不是人事,但是算过这笔帐:在广州,税前工资10000,如果按规矩交五险一金(公基金10%),每个月能到手7800,公司要付13800;按最低交,每个月到手9500,公司付出12600左右。两种方式对比,把所有到各种帐户的钱都算上,正常交每个月能多300块。广州公积金还能全额提,深圳每年只能提60%,那40%等退休才能拿。

但是,二十年后这每个月多这300有意义吗?我们公司里所有员工现在都要求按最低交,财务根本不同意,新员工可以这么做,老员工把工资做低,税务局立马上门查。

拿8000,因为五险一金转头就走的,真让你税前8000,到手也就6000,那2000等20年吧。


减肥肥减肥肥减肥肥

这种劳动合同约定金额跟实际工资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我们当然可以拒签。

本身我们的劳动合同就应当是在双方,条件地位完全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一份协议。如果协议不真实,拒签是可以的。

不过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有效,不妨碍合同的履行。

如果我们害怕给单位人事留下不好的印象,被穿小鞋的话,也可以签了。签了之后,一般不影响大家的利益。

其实我们大家也清楚,我们的工资一般年年增长,签订合同工资很快就跟实际不一样了。几乎没有一个单位会因为工资变化,跟职工每次都重新签订合同的。

因此在劳动合同工资约定上,写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可以的。如果仅仅写不低于1510,最低工资上升到1800的时候,这份合同这一块内容又失效了。

我们大家常说的合同约定工资要被计算缴费基数问题,虽然会存在,也仅仅是刚入职的第一年。

职工入职,社保交费基数没有任何发工资的参照,就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了。

不过到了第二年年初,我们申报社保基数的时候,就要按照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这种行为就不存在了。

当然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我们加班费的计算时。

不过相对来说,我们跟企业约定的工资是多少,就要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来计发。如果口头约定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话,职工也有权提出辞职。

一般来说,我们刚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影响我们社保缴纳和加班费的发放。等我们在企业工作稳定后,这就不成问题了,企业是不能随意给职工降低工资的。

不过最好来说,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是要完全按照我们约定的工资来签,这样能够省去很多麻烦。


暖心人社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企业为什么要这样签合同。

为了避税?不一定,个税是个人承担的,不影响公司付出去的工资,企业也没必要担这个风险。想通过这个办法为员工节约点个税倒是有点可能性,可以认为是为员工好吧,毕竟1510的个税和8000的个税差好几百块钱。

为了降低社保基数?有可能。毕竟交社保的时候公司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杭州社保个人承担10.5%,公司承担28%),但话说回来了,如果有选择的话个人还是希望社保基数低一点。这个大家自己算一下多了解一下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就明白了,不便细说,多交社保划不划算自己知道。

为了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少赔钱?不是。你也说了,实际工资是8000,那每月以“工资”的名义打到员工工资卡上的钱就是8000扣掉个税社保之后的部分。遇到仲裁的时候,仲裁庭会根据银行流水判定劳动赔偿金额而不是劳动合同。仲裁庭看双方的劳动合同最主要的目的是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签1510的合同的另一个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工作岗位的薪酬都是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题主说的8000的工资可能就是这种情况,比如其中基本工资是1510,绩效工资平均下来每月可能有6500。但任何岗位都可能存在业绩的波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存在某个月只能拿到基本工资的情况(比如苦逼的保险业务员),这时候对企业来说,签合同的时候规定工资是1510就是合理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个人认为这份合同没大问题,毕竟从现实角度讲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执行在我国还是有较大差距的,更何况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严重偏向劳动者的,基本劳动者发起仲裁的时候都能达到全部或部分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